甲狀腺髓樣癌如何分期?
甲狀腺癌的分期,採納的也是目前國際通用的 T(表示腫瘤原發病灶)、N(表示淋巴結轉移情況)和 M(表示遠處轉移情況)分期系統(下圖),將腫瘤分為 I~IV 期,分期越晚,患者結局越差。
甲狀腺髓樣癌具體分期如下[1]:
分期 | 含義 |
I 期 | 沒有淋巴結轉移和遠處轉移; 原發灶侷限於甲狀腺內、且最大直徑≤ 2 釐米 |
II 期 | 沒有淋巴結轉移和遠處轉移原發灶侷限於甲狀腺內、且最大直徑> 2 釐米,或原發灶侵犯至甲狀腺外、但僅累及周圍帶狀肌(頸前一組帶狀的肌肉) |
III 期 | 沒有遠處轉移; 有頸部 VI 區或 VII 區淋巴結(下圖)、或咽後淋巴結轉移; 原發灶侷限於甲狀腺內,或原發灶侵犯至甲狀腺外、但僅累及周圍帶狀肌 |
IVA 期 | 沒有遠處轉移,原發灶侷限於甲狀腺內、但頸側區(II-V 區)(下圖)淋巴結出現轉移; 或沒有遠處轉移,無論有無淋巴結轉移,原發灶累及周圍的皮下軟組織、氣管、食管或喉返神經 |
IVB 期 | 沒有遠處轉移,無論有無淋巴結轉移,原發灶累及脊柱或周圍大血管,侵犯至椎前筋膜、包繞頸動脈或縱隔血管 |
IVC 期 | 出現遠處轉移, 無論原發灶範圍如何、以及有無淋巴結轉移 |
圖注:國際上將頸部淋巴結分為 7 個區,以羅馬數字 I-VII 標識。其中 VI~VII 區為中央區淋巴結,I~V 區為頸側區淋巴結。甲狀腺癌淋巴結轉移以中央區最常見,其次是側頸區,常見 II~V 區轉移。
共同撰寫: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 馬奔醫生
參考文獻
- Amin MB, Edge S, Greene F, et al.AJCC Cancer Staging Manual[J].8th ed, New York: Springe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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