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應該怎麼治療?

精神分裂症的治療既要針對急性期的症狀,也要關注慢性病殘狀態,最佳的效果來自藥物和社會心理治療的綜合方案。

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治療目標。

急性期怎麼治療?

急性期應控制異常行為,降低精神病性症狀和相關症狀的嚴重性(如衝動攻擊、陽性與陰性症狀和情感症狀),儘快恢復患者功能的最佳水平,制定治療計劃,防止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如惡性綜合徵、抗膽鹼能意識障礙等)。

穩定期怎麼治療?

穩定期應維持急性期所用的有效藥物治療至少 6 個月,減少對患者的應激,對患者提供支援,增加患者適應日常生活的能力,監測藥物不良反應(如閉經泌乳、體重增加、代謝異常、心肝腎功能損害等)。

康復期怎麼治療?

康復期繼續維持症狀的持續緩解,預防復發,促進患者的功能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改善,監測藥物不良反應,提供心理干預,提高服藥的依從性等。

慢性患者怎麼治療?

慢性患者需進一步控制殘留症狀,提高療效,加強隨訪,根據病情變化調整治療,鼓勵患者積極參加活動,加強社會功能訓練,迴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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