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凝治療結束後,就不用再看醫生了?

劉先生今年很不幸,患了肺栓塞 (Pulmonary Embolism,PE) 和深靜脈血栓 (Deep Vein Thrombosis,DVT)。這期間又是住院又是吃藥,還要時時跑去複查,折騰了好久。幾個月後,終於完成療程,再次複查後,醫生同意可以停用抗凝藥了。劉先生鬆了一口氣:我終於和這個病說“再見”了!也可以不用再來看醫生了!

然而,事情真是如此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首先, 一旦曾經發生過 PE 或 DVT,無論是否有血栓形成的其他危險因素,再次發生血栓的風險都較一般人群大大增加。特別是對於第一次血栓形成並沒有明確誘因的患者,很有可能具有“易栓”的傾向,再次發生血栓相關事件的可能性極大。

因此,停藥後,若再次出現胸悶氣短、胸痛或下肢疼痛等相關症狀時,應及時去醫院就診,並告知醫生之前曾經患過血栓性疾病的病史。即使無相關症狀,也應定期去醫院檢查血常規、凝血指標、D- 二聚體等,以便及時發現體內的異常情況。

一旦發現異常,應立即進行全面檢查,並諮詢醫生,由醫生決定是否需要重新進行抗凝治療,以達到血栓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目的。

其中,D- 二聚體是 PE 和 DVT 監測中具有很高敏感性的指標。它的存在反映了體內凝血和纖溶系統的活化。正常情況下,人體血漿中含量較低,然而,對於 PE 或 DVT 患者,以及一些特殊情況如播散性血管內凝血 (DIC)、肝病、感染、腫瘤、手術、創傷、懷孕、高齡等,D- 二聚體會明顯升高。

單獨根據 D- 二聚體升高的結果,不能確定 PE 或 DVT 的診斷,需結合其他檢查指標,但若其結果為陰性,則一般可排除 PE 或 DVT,準確性可達 98%~100%,對於既往有相關病史的患者,D- 二聚體的定期檢測十分重要。

其次,雖然抗凝藥的使用療程大多為 3 個月,但對於不同的患者,因為其血栓形成風險不同,對藥物治療的反應也不同,故而其療程並不完全一致。醫生一般也會要求在抗凝藥停藥後,定期去醫院複查 D- 二聚體。若發現 D- 二聚體升高,則證明之前的抗凝治療療程不足,需要進一步延長抗凝時間,甚至終身抗凝治療,從而更好地達到控制血栓形成的目的。

總體來說,PE 或 DVT 的治療是一個需要長期進行的過程,停藥並不意味著治療或監測的結束,即使停藥後,也需定期進行監測,以便早期發現疾病的復發。

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張藝馨醫生參與本文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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