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雙相障礙需要治療

雙相障礙一般呈發作性病程,躁狂和抑鬱常反覆迴圈、交替發作,但也可以混合方式存在。

雙相障礙具有發病年齡早、患病率高、致殘率高、自殺率高、疾病負擔重等特點,病情的發生發展是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往往從非特異性症狀開始,逐漸出現更特異的症狀,最後才發展為雙相障礙的特徵性表現。有資料顯示,患者從發病到準確診斷的平均延遲時間是 5~10 年。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雙相障礙需要治療呢?

通常而言,一個人的脾氣性格是較為固定的,當由於社會應激事件(如離異 、失業、近親屬去世等)或者無明顯誘因下出現心情低落,思維遲緩混亂,覺得身處黑暗,無能為力去應對生活及工作,對周圍的人和事有偏激狹隘的想法,或僅表現為軀體多處不適、疲勞遲緩,並且持續2周以上,無法進行有效的自我調節,甚至有自傷自殺的念頭及行為時,則應警惕抑鬱發作的可能。

此外,如果覺得自己忽然主動想要幫助別人,誇誇其談,不切實際的計劃性增多,但一有點挫敗就容易激惹,容忍度低,脾氣暴躁,且持續存在1周以上,則有可能存在躁狂發作的風險。

需要注意的是,當個體處於躁狂或輕躁狂發作的狀態時,自己很難察覺自身存在的問題,這時父母、配偶或子女應當格外注意其情緒變化及言行表現。

雙相障礙的診斷要求過去必須至少有一次其它情感發作(輕躁狂、躁狂、抑鬱或混合性),且當前的情緒變化及言行表現已經干擾了個體的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情緒調節機制,像一層厚厚的保護膜,保證我們在面對失敗、挫折、生離死別等社會應激事件時能夠維持自身狀況的穩定。很多患者抱有僥倖心理,覺得我現在是輕度躁狂和輕度抑鬱交替的狀態,自己能夠感覺到情緒的變化,在中間也有短暫的情緒完全正常的時候,甚至可能維持了幾年也沒有再惡化,再加上對精神病醫院的恐懼和對疾病的羞恥感,不願意到醫院接受治療,認為通過自身的努力能夠克服情緒的失控。

但上述患者的情緒其實已經處於波動狀態,保護膜非常薄弱,可能很小的社會應激事件(比如和同事吵了一架)即可能引起明顯的抑鬱或躁狂發作。而雙相障礙的特點就是在多次發作之後會出現發作頻率加快、病情越來越複雜的情況,且未能早期規範治療往往是雙相障礙慢性化、複雜化的主要原因,增加治療難度的同時也會對患者的社會功能造成更加嚴重的損害,給患者本人及家庭、社會帶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負擔。

而通過早期診斷和長期治療,雙相障礙患者完全可以控制病情、減少復發、避免病情惡化。

因此,積極瞭解並認真對待自身的情緒狀態,發現問題後及時就醫並進行規範化的治療,有助於雙相障礙患者的社會功能及生活質量的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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