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相障礙該怎麼治療,有什麼治療原則?

雙相障礙嚴重影響人們工作、生活、學習、社交等多個方面,已逐步得到患者及其家屬重視,隨著精神病學專科不斷髮展,治療方法不斷完善。

目前臨床上對於雙相情感障礙治療以綜合治療(藥物治療、物理治療、心理治療)、堅持長期治療為主,更好地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

治療遵循如下原則:

充分評估、量化監測原則

雙相障礙臨床表現複雜多樣,不同症狀及特點(包括伴焦慮症狀、伴精神病性症狀、伴混合特徵、自殺風險、攻擊風險、快速迴圈等)、影響治療的軀體狀況(譫妄、不穩定的重大軀體疾病、存在電抽搐治療禁忌症、藥物治療禁忌症等)、合併其他精神疾病診斷、目前用藥和既往用藥情況、治療依從性以及社會心理應激等因素,均可能影響治療決策。

因此,需要對患者進行充分地評估,並定期應用實驗室檢查及精神科量表(自評量表和他評量表)進行治療反應及耐受性、安全性、社會功能、生活質量及以藥物經濟負擔方面的量化監測。

綜合治療原則

採取藥物治療、物理治療、心理治療(包括支援性心理治療、認知行為治療、人際關係治療等)和危機干預等措施的綜合運用,在疾病的不同治療階段因需組合、主次有序,提高療效、以改善依從性、預防復燃復發、減少自殺和攻擊行為,改善社會功能和更好地提高患者生活質量,促進患者全面康復。

全病程治療原則

由於雙相障礙幾乎終生以迴圈方式復發發作,因此,雙相障礙常是慢性過程障礙,其治療目標除緩解急性期症狀外,還應堅持全病程治療原則以阻斷反覆發作。

在全病程治療期間應密切監測血藥濃度並囑患者定期複診。教育患者和家屬瞭解疾病復燃、復發的早期表現,以便自行監控,及時就診。導致復發的誘因可能是:軀體狀況、明顯的社會心理因素、季節變化、服藥依從性差或藥物劑量不足等。

如病情復發,則應及時調整維持治療藥物的種類和計量,儘快控制發作。維持治療的時間因人而異。如有2次以上的發作者,其維持治療的時間至少 3~5 年,並逐漸停藥,以避免復發。在停藥期間如有復發跡象應及時恢復原治療方案,緩解後應給予更長維持治療期。

全面治療原則

治療措施、藥物不能只針對抑鬱發作、躁狂發作對症處理,而需要考慮以全面提高情緒穩定性作為治療要點,因此具有心境穩定作用的藥物(如鋰鹽及抗癲癇藥物:丙戊酸鹽、卡馬西平)針對各種發作型別的核心選擇。

提高治療依從性原則

治療依從性是維持疾病持續緩解的關鍵,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良反應、自知力不全、病恥感、經濟因素以及服藥簡便性和藥物可獲得性等諸因素都會影響患者對治療的依從。

儘可能地消除社會心理應激因素、合理用藥、心理健康教育、鼓勵藥物與心理治療結合等有助於提高患者的依從性。

優先原則

急性期治療時對於那些妊娠期婦女的嚴重抑鬱發作、存在高度自殺風險者、伴有精神病性症狀者或軀體狀態危及生命的患者,可以優先考慮改良電抽搐治療 (MECT)。存在譫妄、明顯的精神症狀、嚴重的躁狂症狀、高度自殺風險及攻擊風險、拒食行為的患者優先考慮精神科住院治療。

患方共同參與治療原則

由於雙相障礙呈慢性反覆間歇或迴圈發作病程,需要長期治療,為取得患方的認同與合作,應與患者及家屬商討治療方案,講解可能達到的效果、用藥方案、相關藥物知識、復發的早期表現及復發的影響、疾病自我管理,使其瞭解長期治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患者及家屬教育應該貫穿整個治療過程,可以是定期的或根據需要而安排,具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鼓勵患者相互交流經驗教訓。強調患方共同參與治療,變被動為主動,有助於提高患者的治療依從性,增強預防復發效果。此外,這種互動方式也有助於維護良好的醫患關係。

治療共病原則

積極治療與雙相障礙共病的物質依賴、強迫障礙、焦慮障礙、軀體疾病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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