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與精神因素有什麼關係?

精神心理因素在哮喘的發生、發展和轉歸中起著重要作用。精神因素可以誘發、加重哮喘,有時也可緩解哮喘。強烈的精神刺激和焦慮、恐懼、憤怒、激動都可以激發和加重哮喘。

哮喘的精神因素大多是在哮喘長期反覆發作的基礎上演變而來,也可以說是在過敏反應的素質上與哮喘同時存在的一種狀態,事實上,哮喘在經歷反覆發作幾年後,每一個患者或多或少都有些精神因素存在。

  • 有的患者由於精神緊張、受驚嚇、過分激動或心情壓抑等誘發支氣管哮喘。
  • 某些哮喘患者對某些花草過敏,以後一旦見到用紙做的花草也能引起哮喘發作。
  • 有的哮喘患者害怕晚上會發作,每晚必須服用平喘藥物,但如給他服用安慰劑有時也會產生止喘的效果。
  • 有的哮喘患者平時隨身攜帶β2受體激動劑的定量霧化器,感到心裡很踏實,如果發現忘帶藥物,即可突發哮喘。

兒童哮喘與精神因素也有一定關係,可能與父母對哮喘的認識不足有關。有些支氣管哮喘患兒,每當父母親發生爭吵時哮喘發作的頻率就會增加。

哮喘患者情緒不穩定的比例明顯高於健康人。他們對外界環境適應能力差,情緒反應強烈而不穩定,易出現焦慮、抑鬱情緒。生活事件中對患者影響最大的是人際關係緊張,包括家庭內部關係。另一方面,誘發哮喘病的上述各種心理障礙不僅可以影響哮喘病患者病情、病程及預後和轉歸,還會影響到患者生活質量以及家庭和社會。

哮喘患者具有某些特殊的性格特徵,如以自我為中心、依賴性強、希望別人同情、過分要求別人照顧和注意、幼稚、情緒不穩定、焦慮、煩躁、恐懼、過於敏感、慾望過高、內向、鬱悶、自卑、暗示性高等。這些特殊的性格本身可能就是哮喘的易感因素。哮喘病也可以誘發出一些心理障礙,諸如恐懼、焦慮、抑鬱、敵對、偏執等。上述心理異常又可成為誘發哮喘發作的重要因素,兩者之間形成惡性迴圈。

哮喘患者應接受哮喘防治新觀念,規範治療,接受哮喘管理教育,與哮喘專科醫生結成夥伴式關係,主動接受心理疏導,減少情緒波動,防止哮喘發作。對於有憂慮性疾病素質的患者,當有明顯的精神因素誘發性哮喘發作時,可在醫師的指導下應用抗憂鬱藥物,這不僅能改善哮喘患者的精神情緒紊亂,而且也能有效地減輕或緩解哮喘的發作。同時,不能把真正的哮喘發作、呼吸困難誤認為是精神緊張焦慮的結果,而延誤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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