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患者可以做運動康復訓練嗎?
心衰的主要康復目標是改善症狀、提高生活質量。多項國內外醫學研究表明,運動康復可通過多種機制降低慢性心衰患者的病死率及住院次數,改善患者的運動耐力及生活質量。因此,運動康復被廣泛推薦為慢性心衰患者的二級預防措施,並已用於部分穩定性心衰患者。
哪些心衰患者可以接受運動康復訓練?
我國 2014 年推出的慢性心衰患者運動康復專家共識(發表在《中華心血管病雜誌》2014 年第 42 卷第 9 期)指出,NYHA(紐約心臟協會)分級 I~Ⅲ 級的穩定性心衰患者,均應考慮接受運動康復,並且運動康復對慢性心衰患者是安全、有效的。NYHA 分級是目前專業界常用的心功能分級方法。具體是指:
- Ⅰ級:患者有心臟病,但日常活動量不受限制,一般體力活動不引起過度疲勞、心悸、氣喘或心絞痛;
- Ⅱ級:心臟病患者體力活動輕度受限制。休息時無症狀,一般體力活動引起過度疲勞、心悸、氣喘或心絞痛。
- Ⅲ級:患者有心臟病,體力活動明顯受限制。休息時無症狀,但小於一般體力活動即可引起過度疲勞、心悸、氣喘或心絞痛。
安全起見,心衰患者應在進行運動康復訓練前,到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評估,由專業醫生對他(她)的心臟儲備功能、運動耐力及心臟功能做出準確判斷,從而制定合適的運動處方。
心衰患者應如何進行運動康復訓練?
對於穩定的慢性心衰患者,醫生一般建議分三個階段實施運動康復方案。
第1階段,建議在醫院進行運動訓練評估。
第2階段,在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專業的運動康復知識培訓、營養指導、疾病知識的培訓,瞭解依從性(也就是嚴格遵照醫生要求)的重要性。
第3階段,若前兩個階段順利,沒有出現任何負面事件,可確認實施運動康復是安全的,從而制定家庭運動計劃,患者自主進行,並通過電話或門診隨訪與醫生保持溝通。
慢性心衰患者最好能在醫師指導下,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個體化運動處方,包括運動種類、運動強度、運動時間和頻率。其中運動強度是制定運動處方的重要內容,直接關係到運動的安全性和效果。
有氧運動是慢性心衰患者運動康復種類之一,包括走路、踏車、游泳、騎自行車、爬樓梯、太極拳、瑜伽、乒乓球、水療等。
運動時間以 30~60 分鐘為宜,包括熱身運動、真正運動時間及整理運動時間。針對體力衰弱的慢性心衰患者,建議延長熱身運動時間。
運動頻率為每週 3~5 次為宜。
當患者自己調節運動強度時,可參照以下標準:運動的目標心率是達到最大預測心率的50%-60%,或儲備心率的 40%~70%。最大預測心率(HRmax)的計算方法是:220-年齡(歲);儲備心率=HRmax-靜息心率。
運動應從小量開始,逐步增加運動量。運動強度以稍微出汗、輕度呼吸加快、不影響對話為宜。
當出現身體不適、無力、氣短或骨關節不適時,應即刻停止運動,以免適得其反。
哪些患者不宜進行運動康復訓練?
以下患者不宜接受運動試驗及運動康復訓練:
- 急性冠狀動脈綜合徵早期
- 致命性心律失常
- 急性心衰(血液動力學不穩定)
- 未控制的高血壓
- 高度房室傳導阻滯
- 急性心肌炎和心包炎
- 有症狀的主動脈狹窄
- 嚴重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
- 急性全身性疾病
- 心內血栓
以下患者不宜接受運動康復訓練:
- 近期在靜息狀態下、有進行性呼吸困難加重或運動耐力減退
- 低功率運動負荷就出現嚴重的心肌缺血
- 未控制的糖尿病
- 近期栓塞
- 血栓性靜脈炎
- 新發心房顫動或心房撲動
以下患者若行運動訓練,可能會增加心衰風險:
- 近期內體重增加超過 1.8 千克
- 正接受間斷或持續的多巴酚丁胺治療
- 運動時收縮壓降低
- NYHA 心功能分級Ⅳ級(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休息狀態下也出現心衰症狀,體力活動後加重)
- 休息或勞力時出現複雜性室性心律失常
- 仰臥位時靜息心率 ≥ 100 次/分鐘
- 先前存在合併症而限制運動耐力、需規避運動康復訓練風險。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姚豔、江嶽鑫醫生參與本文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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