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過敏了怎麼辦?

如發現藥物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及時到醫院就醫。

藥物過敏是因為藥物引發的不良反應,稱為藥物變態反應。一般患者在服藥30個小時內出現的不良反應,輕則表現為面板瘙癢紅疹、腫脹發熱、哮喘等,重則呼吸困難、休克、肝功能損害,甚至威脅生命安全。

患者發現過敏症狀時應立即停藥。1、過敏反應不嚴重時,可以口服抗組織胺藥物,靜脈滴注維生素C、10%葡萄糖酸鈣,配合外用爐甘石洗劑,進行消炎止癢。2、治療無效或過敏加重,應及時到醫院就診,需要用抗生素治療並用氫化可的鬆、皮質類固醇等進行滴注,以防發生過敏性休克等嚴重不良反應。3、如患者突然感到胸悶、憋氣、面色蒼白、血壓下降,則是過敏性休克的表現。應將病人頭偏向一側平躺,寬衣,保持呼吸通暢。及時輸氧,應用腎上腺素,儘快就醫對患者實施搶救,以免危及生命。

後期用藥。患者應像醫生明確過敏藥物,需注意避免再次用到過敏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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