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特發性關節炎用生物製劑要用多久

幼兒特發性關節炎是一種結締組織疾病,以伴有全身多系統損害的慢性關節炎為特徵。使用生物製劑治療的時間要根據其具體情況來決定,使用依那西普的時間一般要足量使用三個月以上,待臨床症狀緩解後再減量使用。使用英夫利昔單抗治療開始以0周、2周和第6周為負荷量治療,以後每8周1次維持治療。使用白細胞介素1(IL-1)抑制劑治療,需要治療三個月以上。使用利妥昔單抗治療,需要使用八週以上。

因為幼年特發性關節炎並不是一種單一的疾病,它包括:少關節型幼年特發性關節炎(持續性或延長性)、多關節型幼年特發性關節炎(類風溼因子[RF]陰性或陽性)、附著點相關的關節炎、牛皮癬型幼年特發性關節炎、未分化型幼年特發性關節炎、全身性幼年特發性關節炎,所以在治療用藥上較為複雜。在治療上往往用藥物延緩病情進展:使用(尤其是甲氨蝶呤,依那西普和阿那白滯素)、關節內注射糖皮質激素、非甾體類抗炎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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