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痴呆,刻不容緩

痴呆是以記憶力下降、情緒性格變化、幻覺妄想等精神症狀為表現的一組臨床綜合徵,目前美國食藥監局 FDA 僅允許上市了幾個藥物用於延緩該病進展.

近 20 年全球各國政府與醫藥企業先後投入大量資金研發了上百種新藥試圖逆轉痴呆,但不幸的是到目前為止尚無藥物能改變疾病程序,因此,如何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顯得意義重大。

早期治療可顯著減緩病人的智慧衰退,改善病人的日常生活能力,提高生存質量,更長時間的保持自我。否則在 10 年左右,病人的智慧水平將從成年人變成幼兒,甚至嬰兒的智慧水平。推遲開始治療的時間將永遠喪失原本應該達到的治療效果。

因此,早診斷、早治療、規範治療、堅持長期治療是成功的治療模式必須的 4 個組成部分。只有做到以上內容,獲得成功的治療效果,即:改善、穩定、好於預計的智慧衰退情況。

痴呆治療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以下 4 點:

1.早期使用可以改善老年性痴呆症狀或緩解病情發展的藥物。

  • 乙醯膽鹼酯酶抑制劑,以鹽酸多奈哌齊為代表。
  • 神經營養製劑,如吡咯烷酮衍生物、麥角鹼類藥物等。

2.早期使用治療行為障礙的藥物——包括抗焦慮、抗抑鬱、抗精神病類藥物。

3.早期進行認知功能訓練——需要專業人員指導,與藥物治療同時進行。

4.正確護理——正確的照料可顯著減輕病人痛苦,提高生活質量,同時減少不必要的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

成功的治療模式是得到成功治療結果的基礎。明確診斷後及早按照以下模式進行干預,可以收效甚佳。

1.早期診斷

據調查,近半數的家庭根本不知道老人患有痴呆,更沒有意識到及早就醫用藥的重要性,致使病人錯過最佳的治療期,病情迅速進展到生活不能自理階段。因此,當老人疑似出現智慧減退等痴呆常見表現時,老人應當在熟知自己日常情況的人員陪同下,至醫院神經科、老年科、記憶障礙門診、精神科就診。

2.規範治療

美國神經科學會認為,膽鹼酯酶抑制劑是老年性痴呆的標準治療藥物。早期治療並堅持規範用藥,是給病人最好的治療,同時可顯著減少其他家庭成員的經濟負擔及心理負擔。根據統計,早期治療並堅持規範化治療,可將病人在加重治療和護理的時間延長 2 年左右,有助於延緩病情惡化,延長壽命。

3.堅持長期治療

研究發現,病人的治療獲益會隨著規範化治療時間的延長而增加。治療 6 個月時,有 70% 的患者智慧減退的症狀得到顯著改善;繼續延長治療時間,在第 9 個月時,症狀得到顯著改善的患者高達 92.5%。如果治療中斷,不僅會喪失已經獲得的治療益處,而且重新開始治療後,基本無法獲得原有程度的治療益處,

4.正確護理

關注病人的身體需求(健康檢查、飲食營養、大小便情況、睡眠情況及日常活動能力)及精神需求,在照顧好病人個人生活,幫助其維持規範化治療的同時,保證患者的自尊心不被侵犯,幫助他們建立自信心,緩解焦慮情緒等。正確的護理有助於緩解病情進展,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延長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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