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化療患者患了甲肝時應該怎麼辦?

一些腫瘤化療的患者在使用了化療藥物以後常出現肝功能的損害,部分患者肝臟損傷還比較嚴重,有的甚至到了肝衰竭的地步。因此,腫瘤化療患者出現肝損傷是十分常見的。

腫瘤化療患者合併了甲肝時是什麼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化療藥物可導致肝臟損傷

幾乎所有抗癌化療藥物對正常組織或細胞都有程度不一的殺傷作用。

  • 除了亞硝脲和丙卡巴肼以外,一般的烷化劑較少引起肝功能的損害。
  • 抗代謝藥物,特別是 6-巰基嘌呤、阿糖胞苷和長期口服或大劑量甲氨蝶呤比較容易引起肝功能的減退,甲氨蝶呤可以引起肝內膽汁淤積或肝臟纖維化。
  • 蒽環類抗生素藥物和長春鹼大多經過肝膽系統排洩,所以也容易引起肝功能障礙。因此,如果有黃疸和(或)肝功能的異常,阿黴素等每次用量應該減少至原來用量的 50%~70%。
  • 分子靶向藥物如吉非替尼、厄洛替尼、舒尼替尼、索拉非尼、拉帕替尼也可以引起肝功能的損害。

另外,乙肝病毒陽性的患者和肝功能不全患者也需要注意抗癌化療藥物的使用。

  • 近年來,利妥昔單抗在乙肝病毒陽性的患者中引起乙肝病毒啟用,導致重症肝炎的報道屢有所見,因此這類患者應檢測乙肝病毒 DNA 顆粒,陽性患者應慎用,或同時口服核苷(酸)類抗病毒藥物。
  • 有肝功能不全時要注意和腫瘤肝臟轉移、病毒性肝炎以及其他合併用藥所致的肝功能損害相鑑別。有肝功能不全時應停用抗腫瘤藥物,給予保肝藥物治療,有嚴重肝功能損害的患者以後的治療應換藥或者進行劑量的調整。

腫瘤化療罹患甲肝時患者肝功能損傷更嚴重

腫瘤化療患者在使用抗腫瘤化療藥物進行治療的時候,一旦感染了甲肝病毒 (Hepatitis A virus, HAV),則會導致肝臟的損害,並且肝功能損害的症狀較其他健康的患者更嚴重。

患者往往出現高膽紅素血癥,面板鞏膜明顯黃染,轉氨酶升高明顯,出現明顯的噁心、乏力、甚至出現嘔吐等症狀,有時候凝血功能如凝血酶原時間明顯延長,凝血酶原活動度明顯下降,出現肝衰竭的表現。

腫瘤化療患者罹患甲肝時的處理

正在進行化療的腫瘤患者,一旦出現了肝功能損害,必須停用抗腫瘤藥物,同時給予保肝藥物治療,並囑咐患者應儘快去肝病專科醫生處就診。肝病科醫生應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給患者行病毒學檢測,以明確患者是否同時合併了病毒性肝炎。

如果抗-HAV-IgM 陽性,則考慮罹患了甲肝。此時,應密切監測肝功能,加強保肝治療,等待肝功能情況徹底好轉之後方可再次進行抗腫瘤化療。化療期間也應口服保肝藥物,直至化療結束,防止肝功能損傷死灰復燃。同時,密切監測肝功能,以保證化療的順利完成。極少部分患者會出現肝衰竭,則應按肝衰竭處理。

此時,再度化療應謹慎,兩權相利取其重,兩權相害取其輕。必要時,停止以後的化療,但需長期保肝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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