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時間如何安排

患者:女,24歲

病情描述:我剛懷孕,在醫院預約了產前檢查,請問產前檢查時間如何安排?

专家回答(2)

張龍
張龍
副主任醫師

當孕婦懷孕20周時,可以進行超聲波檢查,以瞭解胎兒發育和是否存在畸形。檢查應在20至28週期間每月進行一次,在28至36週期間每兩週進行一次,在36週期間每週進行一次。準媽媽應該在懷孕第三個月建立登記和隨訪記錄。準媽媽應該在懷孕14-18週期間檢查篩查、腎功能、病毒五型、乙肝系列、血常規和其他檢查。

2019-10-16

榮春紅
榮春紅
副主任醫師

如果診斷為懷孕,則必須在懷孕期間進行定期產前檢查。這是為了保證母親的健康和胎兒的健康發育。這是早期發現異常不可或缺的檢查。即使你沒有感覺到任何異常,你也必須在指定的日期接受檢查。原則上應在以下時間內進行定期產前檢查。直到懷孕第27周,每4週一次。懷孕28-35周,每兩週一次。懷孕36周後,每週一次。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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