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女,25歲
病情描述:我懷孕6個多月了,聽朋友說懷孕後需要做糖篩,孕婦糖尿病篩查第幾周做呢?
患者:女,25歲
病情描述:我懷孕6個多月了,聽朋友說懷孕後需要做糖篩,孕婦糖尿病篩查第幾周做呢?
专家回答(2)
篩查應在妊娠24-28周進行,糖尿病高危因素篩查應在妊娠24周之前進行。建議多次測量,並明確要求空腹值。正常值為空腹3.9-6.1毫摩爾/升,血糖在1小時內升至
2019-08-26
準媽媽在懷孕24-28周採集血液進行糖篩查,篩查前禁食12小時。篩查前一週應注意飲食,避免吃甜食,甜食容易導致檢測結果異常。如果測試結果偏高,可以繼續進行糖耐量測試以消除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性,並且異常的糖耐量可能是由於妊娠期體內的代謝紊亂而引起的。通常異常葡萄糖耐量會在分娩後恢復。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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