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不是結束,定期複查要重視

有研究報告,進展期胃癌在根治術後約 60% 會復發,其中有 70% 發生在術後 2 年內,約 90% 發生在術後 5 年內。一旦復發,就會大大縮短患者的生存期。因此,治療完成並不是真正的結束,必須定期接受複查。

早期胃癌患者,治療後的前 3 年內,每 6 個月複查 1 次,3 到 5 年內,每 1 年複查一次。進展期胃癌,在治療後前 2 年,每 3 個月複查一次,2 到 5 年內,每 6 個月複查一次,以後建議每 1 年複查一次。

複查內容主要包括:查體,檢查體力狀態、營養狀況、功能狀態等;血液檢查,主要是檢查腫瘤標誌物;影像學檢查,腦肺、腹部 CT 或者超聲,必要時進行核磁、PET-CT 等。通常還會建議每年複查 1 次胃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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