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精神病:症狀、病因及如何治療

產後精神病(postpartum psychosis,PP)是因妊娠和分娩誘發,多種致病因素共同作用,通常在產後數天至數週內急驟起病的精神障礙,尤以產後 3~10 天最為常見。臨床特徵為言行紊亂、幻覺、妄想、躁狂或抑鬱共存,症狀易變,病程呈多形性。

  • 產後精神病總體較少見,患病率通常報道為每 500~1000 次分娩中發生 1 例,或 1‰~2‰。最新的薈萃分析顯示,患病率為 0.89‰~2.6‰。患者中 70%~90% 罹患雙相情感障礙或分裂情感性障礙,大約 12% 罹患精神分裂症。雙相障礙患者發生產後精神病的風險尤高,罹患風險為一般人群的 100 倍,產後接受精神專科治療的可能性高於其他任何精神科診斷。
  • 真正的病因並不明確,產後精神病的高危因素有:雙相情感障礙、前次妊娠患有產後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礙或精神分裂症病史;雙相情感障礙或精神病性障礙家族史;妊娠期終止精神藥物治療;分娩後雌激素水平迅速下降;初產婦。
  • 主要表現為妄想、幻覺、煩躁焦慮、易激惹、意識障礙或言行紊亂等,自殺及傷嬰、殺嬰風險大。
  • 產後精神病屬於精神科急症,家中及婦產科醫院往往難以管理,幾乎所有患者均需要入住精神專科醫院。主要治療方法為藥物治療和物理治療。治療難點在於國內尚無專門的母嬰精神科病房,會影響母嬰連線及母乳餵養。
  • 產後精神病的危害很大,不僅會明星影響產婦的身心健康、婚姻家庭關係和社會功能,而且會對母嬰關係、母乳餵養帶來諸多不良影響,產婦很容易忽視或虐待嬰兒,嚴重者甚至會出現自殺及殺嬰等惡性事件。
  • 產後精神病若診治及時,短期預後通常較好,但部分會換為慢性,約 1/3 在再次分娩後復發。預防的關鍵在於早期識別產後精神病的高危個體,並及時干預。

哪些情況需要及時就醫?

產婦出現妄想、幻覺、煩躁焦慮、易激惹、意識障礙、言行紊亂、生活不能自理或出現自殺及傷害嬰兒的想法及行為,或一旦確診產後精神病時,務必及時就醫,並建議儘快至精神專科醫院診治。

就診科室

  • 精神科

醫生如何診斷產後精神病?

主要通過詢問詳細病史、精神檢查/臨床晤談、全面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心理測查和其他輔助檢查收集資料,然後運用臨床邏輯思維進行科學分析,並依據診斷標準做出診斷及鑑別診斷。

鑑於產後精神病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疾病,可能涵蓋幾種疾病,如雙相情感障礙、分裂情感性障礙、精神分裂症或嚴重的抑鬱障礙等,同時也不是一個規範的診斷術語,故並無專門的診斷標準。臨床上主要依據符合其所涵蓋的疾病亞型的 ICD-10 或 DSM-5 診斷標準做出診斷。

具體診斷及檢查方法:

  • 精神檢查:屬於診斷性晤談,內容一般包括四個部分,即一般情況、認識活動、情感活動、意志及行為活動。精神檢查是提供診斷依據的重要步驟。
  • 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及其他輔助檢查:迄今為止,尚無針對產後精神病的特異性檢查專案。詳細的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及其他輔助檢查非常重要,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排除診斷及鑑別診斷。如血常規、尿沉渣分析、血生化、代謝相關指標、甲狀腺功能、尿藥毒理學檢查,若出現神經系統症狀,還要重點查腦脊液分析、邊緣性腦炎及抗體檢查、血氨、腦電圖、頭顱核磁等檢查。

醫生可能詢問患者哪些問題?

  • 年齡多大?產後多長時間了?
  • 是第一次生產嗎?
  • 既往分娩後有過類似表現嗎(非初產婦)?
  • 症狀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具體什麼表現?
  • 睡眠如何?
  • 起病有什麼原因或誘因嗎?
  • 有沒有輕生或傷害孩子的想法或行為?
  • 這些症狀對你的日常生活、照顧孩子或工作有影響嗎?
  • 既往有精神疾病史嗎?若有,具體診斷是什麼?
  • 懷孕後停用精神藥物了嗎(若孕前服用過精神藥物)?
  • 既往是否有比較大的軀體疾病史?
  • 有不良的妊娠及生產史嗎?
  • 家庭及夫妻關係如何,有無家暴?
  • 是否有酒精及藥物濫用史?
  • 以前是否就診過?具體診治情況如何?

患者可以諮詢醫生哪些問題?

  • 什麼原因導致產後精神病?
  • 對自己及孩子有什麼影響嗎?
  • 需要做哪些檢查可以確診?
  • 推薦採用什麼方案治療?
  • 如果服藥或行電休克治療對哺乳、孩子及自己有什麼負面影響嗎?
  • 需要治療多長時間?
  • 能治癒嗎?會復發嗎?
  • 有併發症和後遺症嗎?
  • 治療期間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鑑於產後精神病患者往往病情較重,缺乏疾病認知及求治意願,自我照料及育嬰能力下降,日常生活中更需要家屬協助與督促,加強監管與防範,主動帶患者就診,甚至強制患者就診或住院。

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下列幾個具體方面。

  • 合理膳食,保證營養均衡。
  • 戒菸限酒及興奮性飲料。
  • 規律作息,保證充足的睡眠很關鍵。
  • 進行有氧運動。
  • 協助患者自我照料、母乳餵養及撫育照料孩子。
  • 加強監管及防範,嚴防自傷、自殺、傷嬰及殺嬰。
  • 陪伴患者定期去醫院就診,督促患者服藥,加強藥物管理。

鑑於產後精神病起病急驟,進展迅速,病情嚴重,要特別注意加強風險評估,保障產婦及嬰兒安全,嚴防自殺、傷嬰及殺嬰,儘早啟動精神科專業治療,加強多學科診療協作。

風險評估

面對產後精神病患者時,應充分考慮到其自殺、傷嬰及殺嬰的風險。產後精神病未得到有效治療時,自殺風險會更高。由於意識模糊、精神病性症狀及心境不良,產後精神病患者很容易忽視或虐待嬰兒。

保證產婦及嬰兒安全

鑑於大部分產後精神病患者病情嚴重,病情不穩定,需要儘快入住精神專科住院治療,有條件的可以入住精神科的母嬰病房(MBU)。若未配備精神科的母嬰病房,產婦入院治療期間,產婦家人需保證嬰兒安全。

在治療期間應考慮到患者作為母親的角色,應在合適的時機在監督保護下帶嬰兒對患者進行探視。如果母親正在哺乳,或有出院後哺乳的打算,治療團隊也應考慮到這一需求,包括安排乳汁的儲備。患者住院期間,醫務人員應提供心理治療及護理,並向患者傳遞希望和支援。

藥物治療

心境穩定劑及第二代抗精神病藥常用於產後精神病的急性期治療。選藥的主要依據:患者的具體症狀、臨床嚴重程度、既往對藥物的反應及副作用,若產婦堅持哺乳,則還要考慮哺乳的安全性。

非典型抗精神病藥

包括奧氮平及喹硫平等,對於產後精神病患者尤其適用,因為此類藥物可同時治療產後精神病的多維症狀,包括精神病性症狀、失眠、心境相關症狀、焦慮及言行紊亂等,但也可能導致體重增加、鎮靜(可損害母親迴應嬰兒需求的能力)等副作用,需要向患者及家屬交代清楚並加以監測。應避免使用抗抑鬱藥,否則可能導致快速迴圈或混合狀態。

經典的心境穩定劑

  • 主要包括鋰鹽和丙戊酸鹽。對於預防復發而言,證據最充分的藥物是鋰鹽。產後,腎小球濾過率快速恢復至基線水平,血容量急劇下降,對於妊娠期持續使用鋰鹽的患者需要降低鋰鹽的劑量,調整至妊娠前的劑量,並建議在產後 24 小時內查血鋰,之後也需要定期監測。
  • 丙戊酸鹽因明確的致畸性,及升高女性多囊卵巢綜合徵的風險,在孕期的安全性低於鋰鹽,但其在哺乳期的安全性則高於鋰鹽,但二者在孕產期的安全性均不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藥,故使用時要注意權衡獲益及風險。此外,拉莫三嗪的妊娠安全性相對較好,且有證據顯示,妊娠期維持使用拉莫三嗪可有效預防妊娠期及產後雙相障礙復發。

物理治療

最為推薦的是改良電抽搐治療(MECT),即使在產後也是一種相對安全有效的治療手段,此期間患者對此治療的反應率甚至高於其他時間段。對於需要快速起效的高危產後精神病患者,改良電抽搐治療可作為一線治療,也是存在緊張症、激越、拒食水導致營養狀況不佳、存在高自殺及殺嬰風險,或難治性患者的主要治療手段。

心理治療

產後精神病患者因病情較嚴重,往往難以配合系統的心理治療,如認知行為治療(CBT)和人際心理治療(IPT),此期間支援性心理治療及健康宣教更為適合及重要。

多學科診療協作

產後精神病為多學科交叉的疾病,其治療方案的制定、獲益及風險的評估需要協作的精神科醫生、婦產科醫生、兒科醫生等相關醫務人員共同決策。

產後精神病發展及轉歸

若診治及時,患者短期預後通常較好,且經常緩解迅速,但部分患者會換為慢性,約 1/3 患者在再次分娩後復發。預防的關鍵在於早期識別產後精神病的高危個體,一旦發現徵兆,儘早接受專科評估及治療,同時做好母嬰的安全防護。

產後精神病是由妊娠和分娩誘發,生物、心理及社會等多種致病因素共同作用所致,真正的病因並不明確。

產後精神病是什麼原因引起的?

  • 生物學因素:產後精神病可能涉及遺傳因素、神經內分泌、神經生化、神經免疫、生物節律、神經電生理、神經營養及神經可塑性、神經解剖、神經影像學、睡眠和晝夜節律紊亂等發病機制。尤其是產後雌二醇等激素水平的迅速下降及免疫系統功能失調。
  • 心理及社會學基礎:高齡或低齡產婦,家庭支援系統差,發生於易感女性的睡眠剝奪,低社會經濟水平等。

哪些人容易患產後精神病?

  • 既往雙相情感障礙、產後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礙或精神分裂症病史;
  • 雙相情感障礙或精神病性障礙(包括產後精神病)家族史;
  • 妊娠期終止精神藥物治療者;
  • 初產婦;
  • 高齡或低齡產婦;
  • 孕產期無配偶陪伴;
  • 不良的妊娠及分娩結局,如早產、低體重兒、先天畸形、胎兒或新生兒死亡等。

主要表現為妄想、幻覺、煩躁焦慮、易激惹、意識障礙或言行紊亂等,自殺及傷嬰、殺嬰風險大。隨著病情進展,患者可出現類似於譫妄的表現。

產後精神病有哪些症狀?

  • 前驅症狀群:失眠、情緒不穩定及易激惹,容易被當做分娩後的“正常”生理及情緒反應。
  • 精神病性症狀:以心境不協調的錯覺、幻覺、妄想常見,多為負面內容。妄想以被害妄想及關係妄想居多,內容常針對嬰兒及自身。幻覺以幻聽及幻視多見,受其支配會出現自殺、傷嬰及殺嬰行為。
  • 情感症狀群:易激惹相當常見,遠高於情感高漲,心境常不穩定。其他躁狂症狀,如睡眠需求減少及語速加快/言語量增加不少見。焦慮、激越、煩躁或擔憂、情緒低落也很常見,內源性抑鬱的常見症狀,包括快感缺失、晨間早醒、精神運動遲滯等症狀的比例並不高。
  • 急性腦器綜合徵樣表現:譫妄狀態,注意渙散,意識混亂,言語、行為紊亂,定向力障礙,睡眠障礙,人格/現實解體等。
  • 其他心理症狀群:自罪感,嚴重會出現自殺的想法及行為。

產後精神病併發症或不良結局有哪些?

  • 照護能力受損: 產後精神病患者不僅自身照護困難,也往往沒有能力撫育孩子,甚至容易忽視或虐待嬰兒。
  • 母嬰連線障礙:母嬰之間建立起來的一種密切而持久的關係會受到損害,進而影響孩子的身心發育。
  • 母乳餵養困難:鑑於產後精神病患者病情嚴重往往需要接受精神專科醫院住院治療,所以很難做到母乳餵養。
  • 自傷、自殺及傷嬰、殺嬰風險:產後精神病會增加產婦自傷、自殺及傷嬰、殺嬰行為的風險。

鑑於產後精神病真正的病因並不明確,因此並無特效的預防方法。但既往研究及臨床實踐仍然發現一些相對有效的預防方法。

  • 獲取家庭及社會支援。
  • 做好孕前、產前諮詢及心理保健。
  • 合理膳食,規律作息,保證睡眠,適量運動。
  • 密切監測產後精神病的早期徵象,需要患者家人積極參與。
  • 針對高危因素做好應對計劃(如睡眠剝奪、缺乏家庭支援、家庭暴力、物質濫用等)。
  • 多學科診療協作。
  • 對妊娠期未用藥的雙相情感障礙,或既往有產後精神病史的患者,產後可儘快考慮預防性地使用心境穩定劑和/或非典型抗精神病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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