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症狀、病因及如何治療

精神疾病又稱精神病、精神障礙,是指在各種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導致認知、情感、意志活動和行為等精神活動出現不同程度障礙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疾病總稱。大體可分為功能性精神障礙、器質性精神障礙。

檢查

病史檢查也是診斷精神病不可缺少的一項檢查,從病史、體格檢查(包括神經系統檢查)、實驗室和其他輔助檢查,可以找到腦器質性疾病的證據,並且精神障礙的發生和病理與腦器質性疾病相關。

診斷

根據病史、妄想、幻覺、錯覺、情緒障礙、哭笑無常、自言自語、行為怪異、意志減退等特徵,結合腦脊液檢查、X線片、CT、MRI、精神心理評估量表測定等檢查結果可診斷。

1.對器質性精神障礙主要治療軀體病,若精神障礙不致影響軀體病的治療,則可不必專門治療或僅作相應的對症處理。如:

(1)設法脫離致病環境,消除與發病有關的因素,加強精神治療。

(2)保持心理平衡,增強戰勝各種困難的信心和勇氣,有利於預防各種反應性精神障礙。

2.對功能性精神障礙,可根據不同情況採用藥物療法、心理治療、物理治療等。

1.生物學因素

現今對心理疾病最熱門解釋是生物學上的解釋;一個有精神疾病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腦部結構或功能,或者是有不同的神經化學異常,可能是由於基因或環境傷害(如胎兒酒精綜合徵)引起的。舉例來說,許多被診斷有精神分裂症的病人被證實在大腦中有腫大的腦室和萎縮的灰質。另外,有些人認為神經傳導不平衡也會導致精神疾病。許多的遺傳和雙胞胎研究都證實雙相情感障礙和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與遺傳有關係。

2.心理因素

心理學家認為危機、緊張和創傷可能會導致精神疾病,特別是在一個容易受傷的人身上。例如,一個目睹父母親殺人的小孩可能會發展出沮喪和緊張的情緒,甚至得到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

3.社會因素

社會學家認為重大創傷事件和情境會導致精神疾病。例如遭受戰爭或遭受重大疾病時,人們有患精神疾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貧窮、缺乏資源和援助的地區的人們也會比富裕和穩定的地區有較高機會得精神疾病。

臨床表現

1.初期表現

(1)性格突變: 原本活潑開朗、熱情好客的人,突然變得對人冷淡,與人疏遠、孤僻不合群,生活懶散,不守紀律。對任何事情都沒有了往日的激情。

(2)情感錯亂: 情感變得冷漠起來,對親人漠不關心,對周圍事情不感興趣,脾氣開始變得暴躁起來,經常會為一些小事而亂髮脾氣,會莫名其妙的大笑或嚎哭。

(3)行為詭異 :行為舉止開始變得詭異不正常起來,喜歡發呆、獨來獨往,常人很難與其交流。

(4)敏感多疑: 對任何事都敏感起來,把周圍的一切變化都附加在自己身上。以為別人都在議論他,不吃、不喝,認為有人想要加害於他,有時甚至會出現幻視、幻聽等幻覺的症狀。

(5)睡眠障礙:變得入睡困難,即使入睡也易驚醒或睡眠不深,徹夜失眠多夢或睡眠過多。

2.常見症狀

(1)感知覺障礙:感覺減退、感覺過敏、內感性不適、錯覺、幻聽、幻視、幻觸等;

(2)思維障礙:思維奔逸、思維不連貫、思維貧乏、思維散漫、關係妄想、被害妄想、誇大妄想、罪惡妄想等;

(3)注意障礙:注意增強、注意減退、注意渙散等;

(4)記憶障礙:記憶增強、記憶減退、遺忘、錯構、虛構等;

(5)智慧障礙:精神發育遲滯、痴呆等;

(6)定向力障礙:時間定向障礙、地點定向障礙等;

(7)情感障礙:情感高漲、欣快、情緒低落、焦慮、恐懼等;

(8)意志障礙:意志增強、意志減退等;

(9)動作行為障礙:躁狂發作、木僵、蠟樣屈曲、模仿動作、強迫動作;

(10)意識障礙:嗜睡、混濁、昏睡、昏迷、譫妄狀態、夢樣狀態;

(11)自知力障礙:自知力缺失等。

1.開展病因研究,為根本性預防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病因預防是最根本的預防措施,我國已有多所精神衛生研究所和專家從事有關精神疾病的遺傳、生理、生化、心理和社會等方面的研究。對某些病因明確或基本明確的精神疾病,已開展了病因預防。

2.加強精神疾病流行病學的調查與研究,探索疾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途徑。

3.加強心理衛生知識的教育,提高人群精神健康水平,減少精神疾病的發生,對患者開展藥物及心理治療,宣傳精神疾病知識,糾正或改善自身個性的缺陷,提高心理上應變能力,有利於康復和防止復發。

4.擴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專業隊伍,提高精神醫學專科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非專科醫務人員也應具有必要精神科,加強宣傳,改變對精神疾病及患者的偏見,有利於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治療。

5.廣泛建立精神疾病的防治機構,發展社群精神衛生服務,有利於精神疾病的康復、防止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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