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哮喘:症狀、病因及如何治療
妊娠期哮喘的發生率是1%~4%,其中30%孕婦有鼻炎樣症狀,出現鼻腔阻塞、鼻出血、發音改變等症狀。哮喘反覆發作可導致早產、胎兒發育不良、胎兒生長遲緩、過期產、低體重等,可誘發先兆子癇、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妊娠毒血症、陰道出血和難產等,嚴重時甚至會威脅母兒生命。對妊娠哮喘,妊娠初期就應密切觀察疾病的變化狀態,儘可能避免進入急性發作期。
檢查
1.實驗室檢查
血嗜酸性細胞通常在6%以上。
2.其他輔助檢查
胸部X線大都無特殊發現。
診斷
根據懷孕史,病史及臨床症狀即可診斷。
妊娠期哮喘的治療與經典的常規治療類似。妊娠期治療有賴於呼吸科醫生、患者和產科醫生的配合。原則是注意預防哮喘發作,及時緩解哮喘,糾正孕婦及胎兒的缺氧狀態,以及避免使用對胎兒和孕婦有損害的藥物。但妊娠哮喘發作得不到有效控制,其後果可直接或間接損害母親和胎兒。
1.妊娠期慢性哮喘的處理
儘可能避免接觸特異或非特異激發因素,預防感冒,適當活動。根據患者的發作頻率、病史、體檢和肺功能狀況,應監測每天的最大呼氣峰流速值(PEF)及活動情況,根據哮喘的程度給予藥物支援及加強監測下關鍵的治療。妊娠期哮喘的藥物治療主要為吸入療法。多數藥物不會增加孕婦和胎兒的危險性,極少出現不良反應。在必要、適當的監測下使用茶鹼、色甘酸(色甘酸鈉),吸入糖皮質激素(布地奈德、倍氯米鬆等)和吸入β2受體激動藥不會使胎兒異常的發生率增加。
2.妊娠期急性哮喘發作的處理
妊娠期急性哮喘發作時,應注意其症狀和體徵,須測定呼氣流速(FEV1或PEF)和動脈血氣分析,以判斷病情的嚴重程度,同時密切監測胎兒的徵象(胎心、胎動等)。急性哮喘發作的處理如下:
(1)吸氧 使PaO2≥70mmHg或動脈血氧飽和度≥95%。
(2)β2受體激動藥 吸入短效β2受體激動藥,如無效,可增加劑量。
(3)症狀無改善者 可加用靜脈給予糖皮質激素。對平時長期使用激素者,哮喘急性發作時及時靜脈應用並適當增加劑量。
(4)必要時 在茶鹼濃度監測情況下可適當使用茶鹼類藥物。
(5)哮喘孕婦 PaO2<70mmHg或PaCO2>35mmHg,需住院治療。根據變化情況,如哮喘仍危重發作狀態,應建立人工氣道和輔助通氣治療。
(6)對症處理 預防和控制呼吸道感染,可減少哮喘反覆發作,必要時用藥前做痰液細菌學檢查和藥敏試驗。妊娠期宜使用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較為安全。而四環素、鏈黴素、氯黴素、紅黴素酯化物等對胎兒可能造成不良影響,應避免使用。
3.分娩期的處理
分娩期哮喘發作較少。進入分娩期哮喘的孕婦,在臨產與產程中,可繼續吸入糖皮質激素、色甘酸或口服茶鹼。對平時規則使用激素或妊娠期經常使用激素者,為了應急之需和防止哮喘發作,可以補充糖皮質激素。為避免產婦用力施用腹壓,減少體力消耗,應儘量縮短產程。
預後
妊娠期哮喘不一定會使哮喘加重或好轉,對疾病的觀察和治療的原則與一般哮喘無大區別,但應密切注意規律的隨訪,注重患者的哮喘日記記錄,遵守治療規則,使哮喘處於平穩狀態,使哮喘孕婦和胎兒順利、安全、平安地渡過妊娠期和分娩期,確保母子平安。
1.妊娠期的生理改變
妊娠時由於子宮和胎盤血流增加、耗氧量增加、雌激素分泌增多等因素,均可引起組織黏膜充血水腫、毛細血管充血、黏液腺肥厚,故30%孕婦有鼻炎樣症狀。還可表現為鼻腔阻塞、鼻出血、發音改變等症狀。隨著子宮的增大,腹部膨脹,腹部前後徑增大,橫膈活動度受限。妊娠時激素的釋放可使胸壁彈性改變。妊娠引起的橫膈和胸壁的作用改變,致使肺功能改變。
2.肺功能改變 妊娠會導致與哮喘相關的通氣及氣體測量的引數改變,容積和流量存在差異。但一般來說,肺容量減少並不多。氣體測量的差異與作用與呼吸中樞的黃體酮水平有關。過度通氣,氣體流量增大而頻率不變,PaCO2可下降或升高,pH則因腎臟對碳酸氫鹽排洩量增大而保持不變。
臨床表現
1.30%孕婦有鼻炎樣症狀
伴有鼻腔阻塞、鼻出血、發音改變等症狀。隨子宮的增大、腹部膨脹、腹部前後徑增大,橫膈活動度受限。妊娠時激素的釋放可使胸壁彈性改變。
2.哮喘對妊娠的影響
哮喘反覆發作對妊娠可產生不良影響,對胎兒可導致早產、胎兒發育不良、胎兒生長遲緩,過期產,低體重等;對孕婦可引起先兆子癇、妊娠高血壓、妊娠毒血症、陰道出血和難產等,嚴重者甚至會對母親和嬰兒的生命構成威脅。研究認為,這些危險因素跟哮喘發作的嚴重程度有關。但是在嚴密的觀察和有效的治療下,哮喘患者的生育風險並不比正常孕婦高。如果哮喘得到良好的控制,不會增加圍生期及分娩的危險,也不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後果。
3.妊娠對哮喘的影響
多個研究認為,妊娠期約1/3患者哮喘加重,1/3哮喘患者嚴重度減輕,1/3患者病情無變化。妊娠期哮喘,尤其是妊娠哮喘加重的孕婦,其病情突然急性發作常在妊娠24~36周。分娩時哮喘通常很少急性發作。
1.對於孕婦及其家屬進行教育,使其瞭解妊娠期哮喘管理的重要性。
2.妊娠期間動態監測PEF,每天至少定時測量1次(如早晨6~7時),並記錄哮喘日記。評估哮喘病情變化。
3.在明確變應原基礎上,努力避免接觸各種可能誘(促)發哮喘的因素。
4.室內經常保持空氣流通,有條件的可安裝空氣過濾裝置。室內陳設力求簡潔,不鋪地毯。
5.尋找誘發因素,並採取“BGTE”法(避、忌、替、移)應對。常見誘發因素有吸入變應原、有害粉塵、病毒、細菌、氣候變化(受寒)、飲食、精神等。其中最主要是變應原、病毒、細菌感染。所以,一旦感冒必須及時到醫院治療。還要慎重選擇花草,儘量不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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