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傷性癲癇:症狀、病因及如何治療

外傷性癲癇是指繼發於顱腦損傷後的癲癇性發作,各種暴力作用於頭部後造成腦實質或腦血管的損傷,最終在區域性形成腦萎縮、瘢痕等癲癇病灶,引起各種形式的癲癇發作[1]

  • 外傷性癲癇發生與多種因素有關,約佔全部癲癇病例的 5%,在人群中的最危險年齡階段是在 15~24 歲,第二高峰為兒童和老年人。
  • 關於外傷後癲癇的發病機制尚未完全闡明,目前普遍認為患者在大腦損傷後,出現電生理生化改變、腦膜-腦瘢痕和膠質增生等一系列變化,進而導致癲癇灶的形成[2]
  • 外傷性癲癇可分為早期癲癇(傷後 3~4 天內,多見於 5 歲以下,特別是 2 歲以下患者)、延遲性癲癇(傷後數日至 3 個月內,多發生於穿通傷和凹陷性骨折患兒)、晚期癲癇(傷後 3 個月以上,多與顱腦損傷區域性的腦膜-腦瘢痕形成、腦室貫通畸形、腦萎縮、腦積水、顱內區域性異物存留、感染等有關)。
  • 外傷性癲癇具有短暫性、重複性以及刻板性的發作特點,發作時,主要表現為突然暈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發作性失身、大喊大叫、幻聽、幻嗅、上腹部不適、眩暈等症狀。
  • 外傷性癲癇特別是早中期癲癇,即傷後 4 周內,可發生癲癇加重。一旦出現腦水腫,並可能導致顱內出血,給患者生命帶來嚴重威脅,因此需要及時就醫。
  • 外傷性癲癇應根據不同發作型別選用合適的抗癲癇藥物。近年來,手術治療也變得越來越有價值。
  • 癲癇發作和癲癇樣放電對人體的睡眠結構、睡眠效率等也有顯著影響,所以有效的糾正睡眠障礙對癲癇的治療非常有利[3]
  • 目前,預防性治療方式主要是抗癲癇藥預防和抗氧化劑預防[4]。外傷性癲癇症狀發作時,應儘快離開如公路上、水塘邊、爐火前等危險境地,及時尋找安全地方坐下或躺下。家屬也應學會觀察患者外傷性癲癇症狀發作前的表現,以便儘早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其他意外傷害的發生。

醫生根據患者明確的癲癇或癲癇發作型別、體格檢查、詳細的治療史,以及癲癇發作前、發作中及發作後經歷的情況,方可診斷。

哪些情況需要及時就醫?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請立即撥打急救電話:

  • 癲癇發作時間超過 3 分鐘。
  • 一天出現數次發作並間隔時間很短。
  • 呼吸困難或有窒息風險。
  • 癲癇發作期間導致外傷。
  • 水中發作或孕期發作。
  • 癲癇發作患者在癲癇發作 1 小時後仍無法恢復正常,或出現以下症狀:昏睡、頭暈、噁心嘔吐、無法站立行走。

就診科室

  • 神經內科
  • 急診科
  • 神經外科

醫生如何診斷外傷性癲癇?

臨床醫生需通過患者顱腦外傷的病史、臨床典型癇性發作、腦電圖檢查,電生理學檢查和影像學檢查進行綜合判斷。同時需要與其他疾病進行鑑別,如暈厥、精神源性發作、睡眠障礙、深睡狀態和偏頭痛等。完全能夠確診外傷性癲癇。

外傷性癲癇患者主要需完善以下 3 種類型檢查:

  • 腦電圖:為診斷癲癇的最有價值的診斷工具,可提供致癇灶的定位資訊。如可見典型棘波、棘慢波、陣發性慢波,兒童更多見的是尖波和尖慢波。
  • 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CT)和磁共振成像(MRI):可以觀察大腦,並評估大腦中可能引起癲癇的原因和部位,如腦與硬膜黏連、腦萎縮、腦軟化灶、腦穿通畸形等。
  • 顱骨 X 線平片:可見凹陷骨折、骨折碎片和金屬異物。

外傷性癲癇患者要嚴格遵循治療方案,同時應避免引起癲癇發作的因素,如睡眠不足等。患者具體日常注意事項如下:

  • 要注意頭部安全,避免再次受傷,在騎自行車或摩托車、滑雪、滑冰時,記得戴上安全帽或繫上安全帶。
  • 嚴格遵循醫生治療方案,按照醫生要求進行抗癲癇藥劑量的加減。
  • 在癲癇發作超過 3 分鐘時,請及時就醫。
  • 癲癇發作無法預知,避免登高、高空作業、游泳和駕駛等活動。

創傷後早期癲癇患者應首先去除誘發癲癇的因素,及時清創、縫合修補硬腦膜,儘早使用脫水劑,降低腦水腫,應用抗生素,預防感染、減少瘢痕形成。

癲癇發作的急症處理

  • 患者應保持呼吸道通暢。
  • 保證患者不被銳利、熱的物體或開動的機器傷害。
  • 瞭解患者外傷史、監測藥物濃度、腦 CT、MRI 和腦電圖檢查。
  • 癲癇持續狀態(強直-陣攣性癲癇大發作)的處理。

預防治療

早期預防性應用抗癲癇藥(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和卡馬西平),能降低早期發作風險,在傷後 1 周內預防性應用效果最佳,但對晚期發作無效。

預防性藥物治療的適應證:

  • 嚴重的閉合性顱腦損傷。
  • 顳頂區開放性顱腦穿通傷。
  • 繼發性間腦綜合徵。
  • 傷後 1 周內出現早期發作。
  • 腦挫裂傷合併腦電圖病灶和神志不清 3 小時以上。
  • 合併家族性癲癇遺傳史。
  • 中央顳頂葉穿通性腦損傷。
  • 外傷性腦內血腫或皮質出血。

藥物治療

約 2/3 患者在維持適當的抗癲癇藥物濃度的條件下,都能得到較為滿意的控制,但必須遵循使用最小的藥物劑量控制發作,以及不發生明顯的毒副作用的用藥原則。

藥物治療的適應證主要為慢性、反覆性自主癲癇發作和部分患者的預防性用藥。同時需評價患者的健康狀況。長期治療通常在第二次癲癇大發作之後才開始,每年大發作 2 次以上者建議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原則

  • 由單一藥物開始,力求一種能控制發作、且最小毒副作用的藥物按小劑量長期維持,在較低血清濃度時最好使用長效製劑。
  • 如聯合用藥才能控制發作,則應服用第二種藥物。
  • 要考慮達到穩定狀態的飽和時間,並避免不必要的輔助給藥。
  • 儘量少用一次性劑量給藥,以減少毒副作用。
  • 劑量儘可能小,僅在必要時加大劑量。

藥物治療的一般方法

  • 有發作高風險的患兒可預防性應用抗癲癇藥物治療,以外傷後 1 周左右為宜。
  • 早發癲癇多為暫時性,應抗癲癇藥物治療 3~6 個月,並輔以脫水治療。晚發癲癇至少用藥 2 年,完全控制 1~2 年後再逐漸減量。
  • 一般根據發作型別用藥,做到以最小劑量完全控制發作,儘量避免藥物的明顯副作用,強調系統正規、足量足療程、單一用藥有效則不聯合用藥、定期複診、觀察毒性及緩慢停藥的用藥原則。
  • 癲癇持續狀態一般應用安定和苯妥英鈉靜脈給藥,同時輔以脫水藥和激素治療,並注意保持呼吸道通暢。

藥物治療時程

  • 一般推薦時間是 3~5 年,其中至少減少劑量 1~3 年。
  • 具有預防性用藥指徵的患者採用苯妥英鈉有較肯定的作用,但需要維持血液藥物濃度在治療水平上,至少 3~6 個月才能逐漸減量。
  • 一般藥物減量需 2~3 個月一次,藥物控制數年以後,是否停藥需根據腦電監測並結合發作型別和社會心理因素而定。

抗癲癇藥物的選擇

  • 部分發作或部分繼發的大發作多用卡馬西平。
  • 復發部分發作以丙戊酸鈉效果好。
  • 無明顯灶性電活動的全身性發作優先使用丙戊酸鈉。
  • 首選藥物無足夠療效時可加用一種新的抗癲癇藥物。

藥物治療的監測

  • 監測時間:給藥和排洩達到平衡通常需要 5 個半衰期,在治療過程中需監測 14 天,半衰期較長者(如 DPH 或苯巴比妥)需 1 個月,以後每半年監測一次。
  • 監測內容:發作頻率、病史資料、發作形式、身心狀況、腦電圖和實驗室生化值(肝功能、血糖、抗癲癇藥物濃度);丙戊酸鈉治療者需查血凝狀態、amoniak(氨)和澱粉酶。
  • 適應證:懷疑抗癲癇藥物中毒;難以控制的發作;妊娠;伴發其他疾病(肝病、腎病、低蛋白血癥、吸收障礙綜合徵);個體用藥的調整;聯合用藥;老年人癲癇。

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是對腦電圖、CT、MRI、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成像術(SPECT)或正電子發射型計算機斷層顯像(PET)等方法所定位的癲癇病灶進行切除。伴有凹陷性骨折應復位的患者,顱內異物應摘除,血腫或膿腫應積極清除,以改善或消除症狀。患者術後需繼續服用一段時間抗癲癇藥。

消除病因

  • 外傷性癲癇的治療目的是儘可能消除病因、改善患者預後。
  • 顱腦火器傷和開放性腦損傷患者,早期創道或傷口的處理十分重要。
  • 發生早期癲癇者應尋找病因,及時整復凹陷性骨折碎片,清除顱內血腫、挫傷腦組織,積極控制腦水腫和顱內感染。

癲癇灶治療

單一或聯合用藥治療:可使80%~85%的癲癇得到有效治療,約15%需要外科手術治療。

  • 手術適應證:
    • 即在正規抗癲癇藥物治療 2~3 年,發作仍不能得到控制,1 周內仍有 1 次以上發作或明顯加重者需考慮手術治療。
    • 為耐藥性癲癇、難治性癲癇,需考慮手術。臨床、腦電圖和放射學檢查證實(如海馬或杏仁核萎縮、硬化)有明確的區域性致癇灶者。
    • 發作頻繁的持續性侷限性癲癇,在病灶切除後不致引起或加重原有神經功能障礙者。
  • 手術相對禁忌症:
    • 智商低下、強烈情緒不穩和承受力差、缺乏家庭支援來適應社會的神經質患者,不宜手術。
    • 對頑固性癲癇應慎重,因創傷後癲癇有自愈傾向(約 50% 在 5~10 年內緩解,2/3 能在抗癲癇藥物治療下獲得滿意控制)且常為多源性,切除了主要病灶後控制仍不理想。

目前多認為外傷性癲癇是在遺傳因素的基礎上,有腦外傷所誘發。外傷性癲癇的確切發病機制[5]仍無定論,主要機制包括:

  • 顱腦損傷機械性機制:與受傷機制、原發傷程度和腦損傷部位等有關。
  • 脂質過氧化物反應機制:顱腦創傷後脂質過氧化物、反應性氧自由基和氮氧自由基及鐵鹽離子等作用。
  • 顱腦損傷的細胞學機制:興奮性氨基酸在細胞外堆積、細胞內鈣離子超載、細胞外鉀離子增多使細胞膜去極化,降低了神經細胞的興奮閾值。
  • 基因調節:可能與 γ-氨基丁酸(GABA)訊號傳導通路和微小 RNA(micro-RNA)的調節作用有關。
  • 神經炎性反應:神經炎性反應通過 Toll-樣受體,導致海馬中間神經元結構的丟失,是發生外傷性癲癇的重要機制。

哪些人容易患外傷性癲癇?

可能引起外傷性癲癇的高危人群包括:

  • 有明確的腦外傷史,特別是開放傷和火器傷的患者。
  • 外傷前無癲癇史,無癲癇家族史、熱性驚厥史的患者。
  • 無引起癲癇的其他腦部和全身性疾病,如腦腫瘤、中樞神經系統感染的患者。

外傷性癲癇的危險因素[5]包括:

  • 早期癲癇樣發作的危險因素:格拉斯哥昏迷評分(GCS)≤10 分、外傷性癲癇即刻發作、創傷後失憶≥30 分鐘、顱骨凹陷性骨折、貫通性腦外傷、硬膜下和硬膜外或腦內血腫、腦挫裂傷、年齡≤65 歲和慢性酒精中毒。
  • 晚期癲癇的危險因素:重型顱腦創傷、早期外傷性癲癇、急性腦內血腫或腦挫裂傷、創傷後失憶≥24 小時、顱骨(線性或凹陷性)骨折和年齡>65 歲等。

外傷性癲癇患者均有頭部外傷史,不論是閉合性或開放性顱腦損傷,傷後不同時期出現不同型別癲癇發作,特別是腦組織損傷部位與癇灶相符合的區域性性發作;而傷前無癲癇病史的患者,外傷性癲癇發作的臨床表現可多種多樣,其症狀與其腦損傷的型別、程度密切相關,如感覺﹑運動﹑植物神經、意識、情感、記憶、認知及行為等障礙。

外傷性癲癇患者在症狀發作前,有先驅自覺症狀,如感覺異常、胸悶、上腹部不適、恐懼、流涎、聽不清聲音、視物模糊等。

外傷性癲癇常見症狀有哪些?

由於異常放電的神經元在大腦中的部位不同,故有多種多樣的表現,可以是運動、感覺、意識、行為、精神或自主神經的障礙,伴有或不伴有意識程度的變化。

外傷性癲癇常見癲癇症狀包括:

  • 感覺異常:如患者聞到特殊氣味或聽到不存在的聲音,即幻嗅、幻聽;
  • 口吐白沫;
  • 肌肉失去控制,大小便失禁;
  • 摔倒,身體發生抽搐或痙攣;
  • 兩眼發直,凝視前方;
  • 大喊大叫;
  • 昏厥(失去意識)。

外傷性癲癇可能引起哪些併發症?

顱腦創傷以後引起的早期癲癇樣發作多可服藥控制。晚期外傷性癲癇常有加重趨勢,可由局部發作發展成全身性發作,長期發作後藥物治療效果不佳,常致患者智力,精神障礙,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工作。

常見併發症包括:

  • 智力低下。
  • 癲癇性腦病。
  • 發育緩慢。
  • 精神疾病。
  • 遵醫囑,長期堅持口服預防性抗癲癇藥。
  • 避免腦部再次外傷,儘量避免生活中出現引起癲癇的誘因,保護好個人的人身安全。
  • 戒菸戒酒,保持良好作息規律,遠離不良生活習慣。
  • 如果正在治療癲癇發作疾病,確保遵守治療計劃,醫生評估後,才可進行駕車、游泳、高空作業等活動。
  • 適當限制碳水化合物、鉀的攝入量,增加鎂的攝入量。
  • 在日常生活中,飲食要健康、保證充足的睡眠,不要過於勞累,避免精神壓力大、焦慮或抑鬱等。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