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障礙:症狀、病因及如何治療
學習障礙指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包括閱讀困難、書寫困難、數學困難等。有心理學家認為,學習障礙不包括視覺、聽覺和智力障礙。
檢查
本病目前尚無特異性實驗室檢查和其他輔助檢查,當出現其他病症,如感染等,實驗室檢查和其他輔助檢查顯示其他病症的陽性結果。
診斷
根據病史、家長老師主訴、學習表現及排除性檢查等進行診斷。
鑑別診斷
1.兒童精神分裂症
首次發病於嬰幼期的較少,伴其他思維障礙,病情有緩解和復發特點。
2.兒童孤獨症
是首次發現於嬰幼期,雖有語言和閱讀障礙,但兒童孤獨症主要為生活交往、溝通和侷限的重複行為。
3.精神發育遲滯
精神發育遲滯標準化個體測驗所獲得的閱讀成績,與其智力和受教育所決定的預期水平相符。閱讀成績與其智力水平均低於一般水平。
1.預防為主
(1)預防特定學習障礙的發生,要從母孕期做起,加強圍生期保健,儘可能避免造成胎兒腦損傷的因素。
(2)在嬰幼兒期和兒童期應注意心理活動的全面發展,發現某一方面不足時,應儘早進行諮詢、接受專業指導,及早糾正偏差。
2.綜合教育訓練
(1)在明確障礙的具體型別和神經心理缺陷後,需要醫護人員、指導教師、家長共同協作進行有針對性的基本技能訓練,如可用感覺統合療法,開發右腦功能,加速左、右腦資訊的傳遞及整合功能,用形象性思維促進抽象性思維發展,訓練粗大運動和精細運動等。
(2)綜合教育訓練方法要個別化、有針對性。先易後難,結合多種獎勵方式,加強正性強化作用。家長及特殊教育工作者對患兒應有極大的耐心和靈活性。
(3)加強營養,糾正偏食、厭食等不良進食習慣。
3.藥物治療
合併多動症者,可服用哌甲酯並配合行為治療。合併情緒障礙者,可酌情采用抗焦慮、抗抑鬱藥。
4.閱讀障礙的治療
包括知覺訓練,閱讀訓練,父母參與和感覺統合訓練,以上方法均被證明有效,但長期療效尚需追蹤。
1.生理因素
(1)小兒在胎兒期、出生時出生後由於某種病傷而造成輕度腦損傷或輕度腦功能障礙。
(2)遺傳因素:有些學習技能障礙具有遺傳性,如小兒的父親、爺爺或其他親屬可見到類似情況。
(3)身心發展落後於同齡小兒的發展水平:乳牙脫得慢、走路說話遲、個子特別矮小等;感覺器官功能的缺陷或運動協調功能差。
(4)身體疾病:若體弱多病,經常缺課,所學的功課連續性間斷,學習內容聯絡不起來,自然導致學習困難。或上課小動作多,或有注意缺陷,不能集中注意力,也會導致學習困難。
2.環境因素
(1)不良家庭環境:由於父母長期在外工作或家庭成員關係緊張等原因,使小兒從小就未得到大人充分的愛撫,特別是缺乏母愛。
(2)幼年時未得到良好教養:在早年生長髮育的關鍵期,沒有提供豐富的環境刺激和教育。
(3)不適當的學習內容和教育方法:使小兒產生厭學情緒。有些父母望子成龍心切。拔苗助長,不按小兒的身心特點進行教育,常在是教育的內容、方式、方法上違反教育規律。如學前兒童小學化,小學兒童初中化等。
3.營養與代謝
學習困難與營養代謝相關,某些微量元素不足或膳食不合理,營養不平衡可影響智力發育。研究表明有學習障礙的小兒中微量元素鋅、銅的含量顯著低於正常兒童,而鐵也是影響學習成績的重要因素。
4.心理因素
學習障礙與心理因素密切相關過去已有認識,近來大量研究得以進一步證實,小兒學習障礙存在普遍的心理問題。學習障礙小兒學習動機水平低學習動力不足,學習興趣差,情緒易波動,意志障礙,認知障礙,自我意識水平低等。
臨床表現
1.特定閱讀障礙
是學習障礙中的一種,主要特徵為閱讀障礙。這種閱讀障礙是一種詞的識別技能及閱讀理解的明顯的發育障礙,並且是不能以智齡低、智力障礙,教育不當、不充足教育來解釋的。也不是視覺,聽力,神經系統障礙的結果。
(1)除有學業失敗外,還有學校適應問題、與同伴關係的問題、情緒或品行障礙等。
(2)國內有系列研究發現,漢語閱讀障礙兒童的主要臨床特點為持續性閱讀技能發展遲滯,並存在多方面的認知功能缺陷。該類兒童較多存在胚胎期神經發育不良,大多數患兒左半球功能比右半球功能差。目前可將該類患兒分為3種亞型:①單純的詞句理解障礙;②單純字形—音/義識別(解碼)障礙;③最常見和最嚴重的即混合型障礙。
2.特定拼寫障礙
主要特徵是特定拼寫技能顯著受損(包括口頭與筆頭正確拼寫單詞的能力都受損)。不能完全歸因於智齡低、視力問題或教育不當等。
(1)有文字元號書寫表達的學習技能障礙:其準確性和完整性均差,標準化書寫表達能力測驗評分低於其相應年齡和年級兒童的正常水平,或與相應智力期望水平相差2個標準差以上,但閱讀與計算技能在正常範圍。
(2)有持續存在的書寫表達困難史:嚴重影響與書寫表達技能有關的學習成績或日常活動。應當注意患兒的閱讀技能在正常範圍以內,沒有顯著閱讀困難的既往史。
(3)拼寫困難常伴隨特定閱讀困難發生,此時拼寫困難可持續到青少年期,其特點是拼寫困難常包含了發音錯誤,因此這種閱讀和拼寫問題似乎與語音分析缺陷有關。
3.特定計算技能障礙
指一種以計算技能損害為主的學習技能發育障礙。其缺陷涉及對基本計算技巧(即加減乘除)的掌握,且不能完全用精神發育遲滯或明顯的教育不當來解釋。具體表現:
(1)有基本運算、推理能力障礙:標準化計算測驗的評分低於其相應年齡和年級兒童的正常水平,或與相應智力期望水平相差達2個標準差以上。
(2)計算困難表現多種多樣:如不能辨認數字符號、不能理解數學術語或符號、不能理解某種特殊運算的基本概念、難以進行標準數學運算、難以理解哪些數字與所要解決的數學問題有關、難以將數字正確排序或在運算中插入小數點或符號、不能熟練掌握乘法口訣等。但患兒的閱讀準確性、理解力和書寫表達能力都在正常範圍。
(3)持續存在的計算困難史:嚴重影響與計算能力有關的學習成績或日常活動。
(4)聽覺視覺語言技能:聽知覺和語言技能基本正常,但立體視覺和視知覺技能受損。
(5)社交技能:某些患兒伴有社交困難及社會—情緒—行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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