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宜進行藥物人流的人群

女性意外妊娠3個月內可採取人工的方法來終止妊娠,人工流產可分為手術流產和藥物流產兩種方法,有些不適宜或不願意手術流產的患者可採用藥物流產的方法來終止妊娠。

正常宮內妊娠並自願終止妊娠且無禁忌證者已確診為正常宮內妊娠,且由末次月經算起,停經天數≤49天,年齡在18~40歲之間,自願要求使用藥物終止妊娠,無慢性疾病或過敏性哮喘史、心臟病、青光眼、心肝腎疾病及腎上腺皮脂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用藥物進行流產。此時胚胎髮育不大,較易從未經擴張的宮頸排出,藥流成功率較高。

負壓吸宮術有困難或高危妊娠者高危人流的物件,如有近期剖宮產、連續多次人工流產、生殖器官畸形、嚴重的骨盆畸形、子宮極度傾屈、宮頸發育不全、堅韌子宮、瘢痕子宮等的患者可用藥流終止妊娠,可避免在手術人流時發生危險。注意:這部分患者即使選擇藥物流產也有藥流高危因素,相對藥物流產的失敗率和流產後出血的機率要高於沒有高危因素的患者。

對手術流產有顧慮或有恐懼心理者藥物流產適用於對手術流產有顧慮或者是有恐懼心理的患者,可避免患者因恐懼、緊張、焦慮等不良情緒引起的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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