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病人用藥原則及注意事項

癲癇病目前以藥物治療為主,但是在調查發現很多癲癇患者在使用藥物時有很多不當的表現,有的患者只要稍見症狀有所好轉,就便相信該藥物可治療癲癇,但是等吃到一定程度病情見輕,便停藥,停藥之後,病情常會反彈會逐漸加重,再吃藥,效果便不明顯,於是加大藥量,一段時間後,大腦損傷明顯,嚴重至即使不發病時,精神也不再正常,那癲癇病人用藥原則及注意事項有什麼,下面來聊一聊。

1、抗癲癇藥物使用指徵:癲癇的診斷一旦確立,應及時應用抗癲癇藥物控制發作。但是對首次發作、發作有誘發因素或發作稀少者,可酌情考慮。

2、選擇抗癲癇藥物的原則:對癲癇發作及癲癇綜合徵進行正確分類,此外還要考慮患者的年齡(兒童、成人、老年人)、性別、伴隨疾病以及抗癲癇藥物潛在的副作用可能對患者未來生活質量的影響等因素。兒童患者選藥時應注意儘量選擇對認知功能、記憶力、注意力無影響的藥物。老年人共患病多,合併用藥多,藥物間相互作用多,而且老年人對抗癲癇藥物更敏感,副作用更突出。因此老年癲癇患者在選用抗癲癇藥物時,必須考慮藥物副作用和藥物間相互作用。對於育齡期女性癲癇患者應注意抗癲癇藥對激素、性慾、女性特徵、懷孕、生育以及致畸性等的影響。

3、抗癲癇藥物治療應該儘可能採用單藥治療,直到達到有效或最大耐受量。單藥治療失敗後,可聯合用藥。儘量將作用機制不同、很少或沒有藥物間相互作用的藥物配伍使用。合理配伍用藥應當以臨床效果最好、患者經濟負擔最輕為最終目標。

4、抗癲癇治療需持續用藥,不應輕易停藥。目前認為,至少持續3年以上無癲癇發作時,才可考慮是否可以逐漸停藥。停藥過程中,每次只能減停一種藥物,並且需要1年左右時間逐漸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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