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腦癱錯認為缺鈣

  在出生前到生後1個月的期間內,凡是可以導致非進行性腦缺陷或損傷,繼而引起中樞性運動障礙的因素都可視為小兒腦性癱瘓(簡稱腦癱)的危險因素。  腦性癱瘓一般依據神經病理學、臨床症狀及體徵來進行分類,目前尚無統一的分類方法。

  美國腦癱學會1956年提出的腦癱的分類(aacp。1956)方法如下:

  一、按運動障礙分類

  a。痙攣型

  b。手足徐動型

  1。緊張性

  2。非緊張性

  3。張力障礙性

  4。震顫性

  c。強直型

  d。共濟失調型

  e。震顫型

  f。肌張力低下型

  g。混合型

  h。無法分類

  二、按受累部位分類

  a。單癱

  b。截癱

  c。偏癱

  d。三肢癱

  e。四肢癱

  f。雙癱

  g。雙重性偏癱

  三、病因分類

  此分類方案中還包括病因、合併症、治療等分類。表中所列的分類中,兩次出現"震顫"臨床應用很難掌握。

  1958年little club在腦性癱瘓的命名及分類備忘錄中提出了腦性癱瘓的以下分類(little club 1985):

  一、痙攣性腦癱

  a。偏癱

  b。雙癱

  c。雙重性偏癱

  二、肌張力障礙性腦癱

  三、舞蹈症-手足徐動樣腦癱

  四、混合型腦癱

  五、肌張力低下性雙癱

  在此分類中沒有提到共濟失調、震顫、強直等型別,而且將肌張力低下和雙癱聯絡在一起做為一種型別。

  北歐一些國家的文獻在分類中把病變性質和部位混在一起考慮,腦性癱瘓的以下分類(riikonen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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