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慮症的診斷標準和型別

  a、在過去六個月中的大多數時間裡,對某些事件和活動(比如工作進度、學業成績)過度擔心。

b、個體發現難以控制自己的擔心。

c、焦慮和擔心與至少下面六個症狀中的三個(或更多)相聯絡(至少有某些症狀至少在過去六個月中的大多數時間裡出現)。注意:在兒童中,只要一個下述症狀就可以了。坐立不安或者感到心懸在半空中容易疲勞難以集中注意力,心思一片空白易激惹肌肉緊張睡眠問題(入睡困難、睡眠不穩或不踏實)

d、焦慮和擔心的內容不是其他(一軸)障礙的特徵內容。也就是說,焦慮和擔心的內容,不是關於被細菌感染(強迫症)、驚恐發作(驚恐症)、當眾出醜(社交恐怖症)、長胖(神經性厭食症)、嚴重疾病(疑病症),等等。

e、焦慮、擔心和軀體症狀給個體的社交、工作和其他方面造成了有臨床顯著意義的困難。

f、上述症狀不是由於藥物的生理作用(例如,服藥,***,酗酒)或者軀體疾病所引起(例如,甲狀腺分泌降低),也不僅僅是發生在情緒障礙、精神病性障礙、或普遍發展障礙之中。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