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些會加重溼疹

   一、病因分析

  雖然很多學者對溼疹的概念與分類存在不同的看法,但較公認的對有關溼疹的基本認識是一致的,即溼疹是由多種內外因素引起的、有多形性皮疹,伴有劇烈瘙癢,易反覆發作和慢性化。一般將其分為急性溼疹、亞急性溼疹和慢性溼疹。

  溼疹一般認為屬於遲發性變態反應,多與遺傳因素有關,變應原是外界或自身的致敏因子。有時細菌、真菌感染可形成超抗原。另外某些疾病致使免疫失衡,或區域性血管、淋巴管迴流的完整性被破壞都是誘發因素。

  外界刺激如日光、紫外線、寒冷、炎熱、乾燥、多汗、搔抓、以及動物皮毛、植物、化學物品、化裝品、肥皂、人造纖維等均可誘發溼疹。某些食物也可使某些人溼疹加重。

  內在因素如慢性消化系統疾病、精神緊張、失眠、過度疲勞、情緒變化等精神因素。代謝障礙、內分泌功能失調等均可產生或加重溼疹的病情。

  二、加重因素:

  1) 瘙癢是溼疹的主要症狀,常引起強烈的搔抓反應;搔抓可引起淺表糜爛、出血、感染或苔蘚樣變,有時可形成明顯的角化過度。因此搔抓在激發或使溼疹持久不愈中起著重要作用。控制瘙癢,減少搔抓,是治療溼疹的重要手段。

  2)病原菌及其毒素的作用,溼疹皮損及其滲出物是多種微生物生長的良好培養基,溼疹創面容易繼發感染,微生物的直接毒性作用及其抗原或超抗原所激發的免疫反應和變態反應可使溼疹加重。

  3)不斷接觸變應原,特別是較隱蔽的致敏原,有時極少量的接觸即可促發一次溼疹性反應。在這些病例中,皮疹多為非對稱性。例如,有人報道在有播散的小腿慢性鬱積性溼疹,90%的病例外用藥斑貼試驗陽性,提示這種播散是由高敏狀態的患者持續吸收外用藥引起。

  4)透過攝人或注射與初次致敏相同或相似的化學物質,如區域性或系統用藥後可致溼疹復發或播散,引起泛發性複發性溼疹。這些病例中,皮疹傾向於泛發,且常突然發病。

  5)“自體敏感”,是患者對自身所患面板病變,經刺激後形成的某些物質吸收後,發生過敏所引起的面板炎症反應。致敏的物質可能是細菌或真菌的產物或患者自體的組織蛋白經過某種過程而形成的自體抗原。

  6)治療不當,如使用刺激性過強的外用藥物,或對使用的外用藥物過敏,外用藥物的劑型選擇不當等;或是由於系統使用糖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劑減量過快或停藥過早所造成的症狀“反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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