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性癲癇病的檢查

癲癇病分為很多病因,其中繼發性癲癇病的一種包括創傷性癲癇病,那麼關於創傷性癲癇病如何檢查呢?

創傷性癲癇病是指顱腦損傷後發生,並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癲癇病發作。是顱腦損傷的常見併發症之一,是神經元陣發性、過度性同步放電的表現。根據發生時間可分為早期性和晚期性。早期性內發病,兒童較多見,有人認為對早期性創傷性癲癇病比較合理的定義是指發生於顱腦損傷即刻或患者由於創傷急性期病理生理變化的直接影響而發生的癲癇病,認為可能是病人先天或體質因素對外傷的反應。晚發性創傷性癲癇病出現癲癇病的時間常在創傷後1年,多見於成人,創傷後10年或10年以後發病者佔8%,最長者可在創傷後27年發病,發作減輕與抗痙攣藥無關。發作每年超過10中央回較其鄰近皮質區受損時發病率顯著增高,一般發作次數越多,病程持續時間越長。每年發作超過10次提示可能頑固性發作;如果病程已超過5年,每年發作10次,多呈慢性反覆發作。一般認為創傷時意識障礙時間越長,癲癇病發病率越高,外傷後健忘超過24小時,將增加癲癇病慢性發作機會,5歲以下特別是1歲以下兒童顱腦損傷比年齡大的兒童更易發生早發性癲癇病,而可能較少。

(一)臨床表現

1、單純部分性發作

①區域性運動發作;②區域性感覺發作;③自主神經發作;④精神運動發作。

2、複雜部分性發作

此類發作常難以用抗癲癇病治療控制。

3、部分性發作繼發全身發作

一般發作型別可提示病灶可能存在的部分。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