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之後康復治療的必要性

骨折在近年來的發病率也越來越高,無論是事故的發生還是骨質的好壞都共同影響著骨折發生的機率。在骨折的治療中有很重要的一個環節,那就是康復治療,這對骨折後期的恢復和以後骨骼的堅韌度都一定的影響。

康復治療是骨折治療的重要階段,是防止發生併發症和及早恢復功能的重要保證。應在醫務人員指導下,充分發揮病人的積極性,遵循動靜結合、主動與被動運動相結合、循序漸進的原則,鼓勵病人早期進行康復治療,促進骨折癒合和功能恢復。

防止併發症發生。

1、早期階段:骨折後1~2周內,此期康復治療的目的是促進患肢血液迴圈,消除腫脹,防止肌萎縮。由於患肢腫脹、疼痛、易發生骨折再移位,功能鍛鍊應以患肢肌主動舒縮活動為主。原則上,骨折上、下關節暫不活動。但身體其他各部關節則應進行康復治療。

2、中期階段:即骨折2周以後,患肢腫脹已消退,區域性疼痛減輕,骨折處已有纖維連線,日趨穩定。此時應開始進行骨折上、下關節活動,根據骨折的穩定程度,其活動強度和範圍逐漸緩慢增加,並在醫務人員指導和健肢的幫助下進行,以防肌萎縮和關節僵硬。

3、晚期階段:骨折已達臨床癒合標準,外固定已拆除。此時是康復治療的關鍵時期,特別是早、中期康復治療不足的病人,肢體部分腫脹和關節僵硬應透過鍛鍊,儘早使之消除。並輔以物理治療和外用藥物薰洗,促進關節活動範圍和肌力的恢復

透過上述文章的講解,我們瞭解了骨折之後康復治療的必要性。我們知道,骨折是一種傷筋動骨的疾病,在治療上,需要長時間的慢慢修養,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對於骨折患者來說,在康復期間,一定要小心的保護好骨折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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