頜骨骨折的治療原則是什麼?

  對頜骨骨折患者首先要檢查其是否合併顱腦及重要臟器或肢體的嚴重損傷,如全身情況不佳,應首先搶救患者的生命,待生命體徵平穩後,再處理頜骨骨折。

在處理頜骨骨折時,首先要對骨折創口進行清創處理,當頜骨骨折伴有軟組織損傷時,清創後應先縫合口內創口,再作骨折復位和固定,最後縫合外部創口。如有軟組織缺損,不能嚴密縫合時,應採用皮片或皮瓣消滅創面。儘早地復位固定骨折段,可以避免其發生錯位癒合。在進行骨折段復位固定時,應以恢復患者原有的咬合關係為治癒標準。如傷後時間過長,骨折端可發生纖維錯位癒合而難以復位,需藉助彈性牽引的力量使之逐漸復位;如骨折端已發生骨性錯位癒合,則只有透過手術來複位。復位後必須先用適當的方法進行可靠的固定,以免頜骨骨折再重新移位。下頜骨骨折一般應固定4周左右,關節部骨折可固定2~3周,上頜骨骨折可固定3周左右。在頜骨骨折治療過程中常利用牙進行骨折段的固定,所以,對尚存的牙齒,應儘量儲存,骨折線上的牙除為病牙或鬆動、裸露過多的牙,應予以拔除外,一般也應儘量保留,兒童患者的恆牙胚已暴露並有感染可能者,也應去除。

在進行骨折處理的同時,全身應使用抗生素以防治感染。骨折早期可內服、外敷中草藥以消腫、止痛、活血化瘀,促進血腫消散,促進骨折癒合。常用的活血化瘀方劑有和營止痛湯或桃仁承氣湯、復元活血湯等。常用中成藥有三七片、跌打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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