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脈瓣狹窄的治療原則
治療原則:
1.抗風溼或抗感染治療;
2.減輕心臟負荷或強心治療;
3.手術治療;
4.對症支援治療。
用藥原則:
1.輕度狹窄無症狀者,無需治療,但須經常檢查。
2.風溼性者應預防鏈球菌感染,已有風溼活動者應嚴格抗風溼治療。
3.出現症狀(心絞痛、暈厥、右心衰)或感染性心內膜炎時,應積極綜合選用“a”、“b”、“c”中藥物行內科治療,爭取儘早手術(球囊導管主動脈瓣成形術、直視瓣葉切開術、主動脈瓣換置術)。
4.補充鹼、電解質、維生素。
輔助檢查:
1.對單純主動脈瓣狹窄而症狀不重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對出現水腫、發熱、心衰、心律失常或心絞痛,或病情疑難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和“c”。
療效評價:
1.治癒:經主動脈瓣手術後,症狀消失,心功能基本恢復正常。
2.好轉:經內科治療或主動脈瓣手術後,症狀改善。
3.未愈:症狀體徵未改善,主動脈瓣狹窄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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