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脈瓣狹窄的治療原則

 治療原則:

  1.抗風溼或抗感染治療;

  2.減輕心臟負荷或強心治療;

  3.手術治療;

  4.對症支援治療。

用藥原則:

  1.輕度狹窄無症狀者,無需治療,但須經常檢查。

  2.風溼性者應預防鏈球菌感染,已有風溼活動者應嚴格抗風溼治療。

  3.出現症狀(心絞痛、暈厥、右心衰)或感染性心內膜炎時,應積極綜合選用“a”、“b”、“c”中藥物行內科治療,爭取儘早手術(球囊導管主動脈瓣成形術、直視瓣葉切開術、主動脈瓣換置術)。

  4.補充鹼、電解質、維生素。

 輔助檢查:

  1.對單純主動脈瓣狹窄而症狀不重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對出現水腫、發熱、心衰、心律失常或心絞痛,或病情疑難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和“c”。

 療效評價:

  1.治癒:經主動脈瓣手術後,症狀消失,心功能基本恢復正常。

  2.好轉:經內科治療或主動脈瓣手術後,症狀改善。

  3.未愈:症狀體徵未改善,主動脈瓣狹窄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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