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強迫症以及如何治療強迫症?

強迫症又稱強迫性神經症,是指在觀念、意向、行為上存在著雖自覺卻不合理或毫無意義,但又是被迫無奈地出於自己內心的自我強迫為突出症狀的一種神經症。

-、臨床表現

強迫症的臨床表現是自我強迫症狀,這種自我強迫症狀是出自內心的而非外力所致,是明知不合情理或毫無意義的而仍反覆出現,是力圖抗拒和排斥的而又不能控制和擺脫。同時,自我強迫症狀的出現會導致嚴重的內心衝突並伴隨著強烈的焦慮和痛苦。

自我強迫症狀可分為強迫觀念、強迫意向和強迫行為。強迫觀念是反覆思考毫無實際意義或雖有意義但可以解決的問題,例如“人為什麼有兩隻耳朵、兩隻眼睛、兩個鼻孔,但卻只有一張嘴?”“旅遊買不到火車票怎麼辦?”等,或者不必要地反覆懷疑自己所做過的事情,例如投信後懷疑自己是否把信投進信箱去了,鎖門後懷疑是否把門鎖牢了等,雖經檢查仍不能放心。強迫意向是一種違反自己意願的,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即將會行動起來的強有力的內在衝動,例如殺妻、搗毀電視機、吻陌生少女臉蛋等,但病人絕不會真正付諸行動,只是不能控制這些意向的出現。強迫行為是某些強迫觀念在行為上的表現,例如上臺階總要計數有多少階梯,沿街走路總要依次觸碰路邊的樹幹,進屋前先在門前立正再邁步進入,每次回家總要反覆地用肥皂洗手,明知用力眨眼不舒服仍要使勁眨眼等。

二、鑑別診斷

強迫症應與精神分裂症和器質性精神病中的強迫症狀相區別。精神分裂症的強迫症狀不是自覺地出自於內心,對強迫症狀不具有批判力,而強迫症的強迫症狀出自於內心,對強迫症狀具有批判力,只是無法擺脫而已;器質性精神病如腦炎等的強迫症狀不是其最主要的臨床表現,另有其基本的突出的特殊症狀,而強迫症的臨床表現則為各種強迫症狀。

三、心理諮詢與干預

以上就是強迫症的具體內容以及如何治療失眠症的具體辦法,有需要的患者可根據自身情況,治療強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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