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狂症系列之四DD診斷

與很多其他科疾病不同,由於躁狂症目前病因未完全闡明,至今還沒有確切的實驗室檢查或者化驗結果支援臨床進行診斷。一些量表的評估和實驗室檢查,可作為醫生輔助診斷和確定嚴重程度參考,並可作為鑑別診斷的依據,不能作為確切的診斷依據。診斷的確定仍然依據病史、精神症狀檢查,及結合病程進展的規律綜合考慮。北京安定醫院精神科郭俊花

根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關於心境障礙的診斷,臨床診斷主要依據4各方面:症狀、嚴重程度、病程和排除標準。無論雙相障礙、抑鬱症、躁狂症,甚至環性心境障礙和其它心境障礙的診斷,首先必須分別符合躁狂發作和抑鬱發作的診斷標準。

躁狂症的診斷,首先必須符合躁狂發作的診斷標準。具體如下:

躁狂發作的診斷標準

躁狂發作以心境高漲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高興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僅以易激惹為主。病情輕者社會功能無損害或僅有輕度損害,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

1.症狀標準

以情緒高漲或易激惹為主,並至少有下列三項若僅為易激惹,至少需四項):

①注意力不集中或隨境轉移;

②語量增多;

③思維奔逸語速增快、言語迫促等)、聯想加快或意念飄忽的體驗;

④自我評價過高或誇大;

⑤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動增多、難以安靜,或不斷改變計劃和活動;

⑥魯莽行為如揮霍、不負責任、或不計後果的行為等);

⑦睡眠需要減少;

⑧性慾亢進。

2.嚴重程度標準嚴重損害社會功能,或給別人造成危險或不良後果。

3.病程標準

①符合症狀標準和嚴重程度標準至少已持續一週;

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狀,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診斷標準。若同時符合分裂症的症狀標準,在分裂症狀緩解後,滿足躁狂發作標準至少一週。

4.排除標準

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或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躁狂。

5.輕躁狂發作診斷標準

除了社會功能無損害或輕度損害外,發作符合躁狂發作標準。

患者或家屬如果對躁狂症的診斷有任何疑問可以預約電話諮詢服務與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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