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有哪些表現?

實驗研究證明,原發性脊髓損傷常常是區域性的、不完全性的,而損傷後在區域性有大量兒茶酚胺類神經遞質如去甲腎上腺素、多巴胺等的釋放和蓄積,使脊髓區域性微血管痙攣、缺血,血管通透性增加,小靜脈破裂,產生繼發性出血性壞死。這種脊髓損傷後脊髓中心部分大面積出血性壞死的自毀現象簡稱為出血性壞死,是脊髓損傷後繼發的重要病理過程。 脊髓損傷是脊柱骨折的嚴重併發症,由於椎體的移位或碎骨片突出於椎管內,使脊髓或馬尾神經產生不同程度的損傷。胸腰段損傷使損傷平面以下的軀幹和肢體產生運動及感覺障礙,稱為截癱,而頸段脊髓損傷後,雙上肢也有神經功能障礙,表現為四肢癱瘓,簡稱“四肢癱”。

1、脊髓損傷
在脊髓休克期間表現為受傷平面以下出現馳緩性癱瘓,運動、反射及括約肌功能喪失,有感覺喪失平面及大小便不能口頭,2-4周後逐漸演變成痙攣性癱瘓,表現為肌張力增高,腱反射亢進,並出現病理性椎體束徵,胸端脊髓損傷表現為截癱,頸段脊髓損傷則表現為四肢癱,上頸椎損傷的四肢癱均為痙攣性癱瘓,下頸椎損傷的四肢癱由於脊髓頸膨大部位和神經根的毀損,上肢表現為馳緩性癱瘓,下肢仍以痙攣性癱瘓。脊髓半切綜合徵:又名Brown-Sequard徵。損傷平面以下同側的軀幹及肢體的運動及深感覺消失,對側肢體痛覺和溫覺消失。脊髓前綜合症:頸脊髓前方受壓嚴重,有時可引起脊髓前中央動脈閉塞,出現四肢癱瘓,下肢癱瘓重於上肢癱瘓,但下肢和會陰部仍保持位置覺和深感覺,有時甚至還保留有淺感覺。脊髓中央管周圍綜合症多數發生於頸椎過伸性損傷。頸椎管因頸椎過伸而發生急劇溶劑變化,脊髓受皺褶黃韌帶、椎間盤或骨刺的前後擠壓,使脊髓中央管周圍的傳導束受到損傷,表現為損傷平面以下的四肢癱,上肢於下肢,沒有感覺分離,預後差。

2、脊髓圓錐損傷
正常人脊髓終止於第1腰椎體的下緣,因此第1腰椎骨折可發生脊髓圓錐損傷,表現為會陰部面板鞍狀感覺缺失,括約肌功能喪失致大小便不能控制和性功能障礙,兩下肢的感覺和運動仍保留正常。

3、馬尾神經損傷
馬尾神經起自第2腰椎的骶脊髓,一般終止於第1骶椎下緣,馬尾神經損傷很少為完全性的。表現為損傷平面以下馳緩性癱瘓,有感覺及運動功能障礙及括約肌功能喪失,肌張力降低,腱反射消失,沒有病理性椎體束徵。

4、脊髓損傷後各種功能喪失的程度
可以用截癱指數來表現
“0”代表功能完全正常或接近正常。“1”代表功能部分喪失。“2”代表功能完全喪失或接近完全喪失。一般記錄肢體自主運動、感覺及兩便的功能情況。相加後即為該病人的截癱指數,如某病人自主運動完全喪失,而其他兩項為部分喪失,則該病人的截癱指數為2+1+1=4,三種功能完全正常的截癱指數為0,三種功能完全喪失則截癱指數為6。從節騰指數可以大致反映脊髓損傷的程度,發展情況,便於記錄,還可比較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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