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確診需具備哪些條件

強迫症患者因為深陷自我強迫與反強迫的矛盾狀態中,往往感到焦慮和痛苦,只有及時進行治療才可早日擺脫症狀困擾,恢復原有的正常社會功能。

當然,在治療前,進行疾病的準確診斷是至關重要的。那麼,強迫症確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專家為您一一揭曉。首先,要求患者符合神經症的診斷標準,並以強迫症狀為主,至少有下列情況中的一種:

1、出現反覆洗滌、核對、檢查或詢問等強迫行為動作。

2、出現強迫思想,包括強迫觀念、回憶及強迫性對立觀念、窮思竭慮等。

注:病人的強迫症狀起源於自己內心,不是被別人或外界影響強加的,即使認為沒有意義並感到不快,甚至痛苦,但症狀仍不受控制地反覆出現。

其次,要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1、排除抑鬱症、精神分裂症、恐懼症等其他精神障礙引起繼發性強迫症狀的可能性。

2、排除腦器質性疾病,特別是基底節病變引起的繼發性強迫症狀。

第三、出現症狀至少已經3個月,且患者的社會功能嚴重受損。

如果上述條件全部符合,那麼幾乎就可以完成強迫症確診過程了,接下來需要做的就是全身心地投入治療過程。

當然,為了加強病情診斷的準確性,以上確診條件均要由專業醫生進行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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