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啡 - 西藥

吗啡,临床用硫酸吗啡或盐酸吗啡,西药名。常用剂型有片剂、缓释片、控释片、溶液剂、栓剂、注射剂。为强效镇痛药。用于其他镇痛药无效的急性剧痛,如严重创伤、战伤、烧伤、晚期癌症等疼痛。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硫酸嗎啡或鹽酸嗎啡。

性狀

硫酸嗎啡片:白色片。 硫酸嗎啡控釋片: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後顯白色。 硫酸嗎啡緩釋片: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後顯白色。 硫酸嗎啡口服溶液:淡黃色液體,味苦。 硫酸嗎啡栓:類白色栓。 鹽酸嗎啡注射液:無色澄清的液體,遇光易變質。 鹽酸嗎啡片:白色片,遇光易變質。 鹽酸嗎啡緩釋片: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後顯白色。 鹽酸嗎啡控釋片:磚紅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後顯白色。

適應症

1、本品為強效鎮痛藥,適用於其他鎮痛藥無效的急性劇痛,如嚴重創傷、戰傷、燒傷、晚期癌症等疼痛。心肌梗死而血壓尚正常者,應用本品可使病人鎮靜,並減輕心臟負擔。應用於心源性哮喘可使肺水腫症狀暫時有所緩解。麻醉和手術前給藥可保持病人寧靜進入嗜睡。因本品對平滑肌的興奮作用較強,故不能單獨用於內臟絞痛(如膽、腎絞痛等),而應與阿托品等有效的解痙藥合用。 2、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的癌痛治療三階梯方案的要求,嗎啡是治療重度癌痛的代表性藥物。

規格

硫酸嗎啡片:(1)10mg;(2)20mg;(3)30mg。 硫酸嗎啡控釋片:10mg。 硫酸嗎啡緩釋片:(1)10mg;(2)30mg;(3)60mg。 硫酸嗎啡口服溶液:10ml:30mg。 硫酸嗎啡栓:10mg。 鹽酸嗎啡注射液:1ml:10mg。 鹽酸嗎啡片:(1)5mg;(2)10mg;(3)30mg。 鹽酸嗎啡緩釋片/鹽酸嗎啡控釋片:(1)10mg;(2)30mg;(3)60m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 硫酸嗎啡片: 1、口服常用量:一次5-15mg。一日15-60mg。 2、極量:一次30mg,一日100mg。 3、對於重度癌痛病人,應按時口服,個體化給藥,逐漸增量,以充分緩解癌痛。首次劑量範圍可較大,每日3-6次,臨睡前一次劑量可加倍。 硫酸嗎啡控釋片/硫酸嗎啡緩釋片: 1、本品必須整片吞服,不可掰開、碾碎或咀嚼。 2、成人每隔12小時按時服用一次,用量應根據疼痛的嚴重程度、年齡及服用鎮痛藥史決定用藥劑量,個體間可存在較大差異。 3、最初應用本品者,宜從每12小時服用10mg或20mg開始,根據鎮痛效果調整劑量,以及隨時增加劑量,達到緩解疼痛的目的。 硫酸嗎啡口服溶液: 1、不同的患者使用嗎啡的劑量不同,要根據患者的代謝情況、年齡和疾病狀態以及對嗎啡的反應實施個體化給藥。每一個患者使用嗎啡的劑量應該保持在能夠達到止痛效果的最低水平。當中、重度疼痛得到緩解,患者的狀況改善後就要定期減量和/或延長給藥間隔時間,使其服用嗎啡的量達最小。 2、成人口服常用量為一次5-10mg,每4小時一次,按照擬定的時間表按時服用。可根據患者情況逐漸增量調整,一次用量一般應不超過30mg,一日用量應不超過0.1g。根據WHO《癌症疼痛三階段止痛治療指導原則》中關於癌症疼痛治療用藥個體化的規定,對癌症病人鎮痛使用嗎啡應由醫師根據病情需要和耐受情況決定劑量。 3、對身體虛弱或體重輕於標準的患者,初始劑量應適當減少。老年患者也適當減量服用。 4、患者如由服用其它麻醉劑改為使用硫酸嗎啡或由服用本品改為其他嗎啡製劑時,建議按標準等價表進行劑量估算。 硫酸嗎啡栓: 1、不同的患者使用嗎啡的劑量不同,要根據患者的代謝情況、年齡和疾病狀態以及對嗎啡的反應實施個體化給藥。每一個患者使用嗎啡的劑量應該保持在能夠達到止痛效果的最低水平。當中、重度疼痛得到緩解,患者的狀況改善後就要定期減量和/或延長給藥間隔時間,使其使用嗎啡的量達最小。 2、經肛門給藥,成人常用量為一次10-20mg,每4小時一次,按照擬定的時間表按時給藥。可根據患者情況逐漸增量調整,一次用量一般應不超過30mg,一日用量應不超過0.1g。根據WHO《癌症疼痛三階段止痛治療指導原則》中關於癌症疼痛治療用藥個體化的規定,對癌症病人鎮痛使用嗎啡應由醫師根據病情需要和耐受情況決定劑量。 3、對身體虛弱或體重輕於標準的患者,初始劑量應適當減少。老年患者也適當減量給藥。 4、患者如由使用其它麻醉劑改為使用硫酸嗎啡或由使用本品改為其他嗎啡製劑時,建議按標準等價表進行劑量估算。 鹽酸嗎啡注射液: 1、皮下注射。成人常用量:一次5-15mg,一日15-40mg;極量:一次20mg,—日60mg。 2、靜脈注射。成人鎮痛時常用量5-10mg;用作靜脈全麻按體重不得超過1mg/kg,不夠時加用作用時效短的本類鎮痛藥,以免甦醒遲延,術後發生血壓下降和長時間呼吸抑制。 3、手術後鎮痛注入硬膜外間隙,成人自腰脊部位注入,一次極限5mg,胸脊部位應減為2-3mg,按一定的間隔可重複給藥多次。注入蛛網膜下腔,一次0.1-0.3mg。原則上不再重複給藥。 4、對於重度癌痛病人,首次劑量範圍較大,每日3-6次,以預防癌痛發生及充分緩解癌痛。 鹽酸嗎啡片: 1、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5-15mg。一日15-60mg。極量:一次30mg,一日100mg。對於重度癌痛病人,應按時口服,個體化給藥,逐漸增量,以充分緩解癌痛。首次劑量範圍可較大,每日3-6次,臨睡前一次劑量可加倍。 2、老年人及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應酌情減量。 鹽酸嗎啡緩釋片/鹽酸嗎啡控釋片: 必須整片吞服,不可截開或嚼碎。成人每隔12小時按時服用一次,用量應根據疼痛的嚴重程度、年齡及服用鎮痛藥史決定用藥劑量,個體間可存在較大差異。最初應用本品者,宜從每12小時服用10mg或20mg開始,根據鎮痛效果調整劑量,以及隨時增加劑量,達到緩解疼痛的目的。

不良反應

硫酸嗎啡片/鹽酸嗎啡注射液/鹽酸嗎啡片/鹽酸嗎啡緩釋片/鹽酸嗎啡控釋片: 1、連用3-5天即產生耐藥性,1周以上可成癮,需慎用。但對於晚期中重度癌痛病人,如果治療適當,少見依賴及成癮現象。 2、噁心、嘔吐、呼吸抑制、嗜睡、眩暈、便秘、排尿困難、膽絞痛等。偶見瘙癢、蕁麻疹、面板水腫等過敏反應。 3、本品急性中毒的主要症狀為昏迷,呼吸深度抑制、瞳孔極度縮小、兩側對稱,或呈針尖樣大,血壓下降、發紺,尿少,體溫下降,面板溼冷,肌無力,由於嚴重缺氧致休克、迴圈衰竭、瞳孔散大、死亡。 硫酸嗎啡控釋片/硫酸嗎啡緩釋片: 1、連用3-5天即產生耐藥性,1周以上可成癮,但對於中重度癌痛患者,如果治療適當,少見依賴及成癮現象。 2、按組織系統根據發生率(常見或不常見)列出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常見不良反應的發生率≥1%,不常見的不良反應發生率<1%。 (1)胃腸道 ①常見:腹痛、食慾減退、便秘、口乾、消化不良、噁心、嘔吐。 ②不常見:肝臟酶升高、膽部疼痛、胃腸功能紊亂、腸梗阻、味覺反常。 (2)中樞神經系統 ①常見:神經衰弱、思維混亂、頭痛、失眠、肌肉不自主收縮、嗜睡、思維異常。 ②不常見:興奮、煩躁不安、欣快、幻覺、不適、情緒改變、感覺異常、呼吸抑制、癲癇發作、眩暈、視覺異常、戒斷綜合徵。 (3)泌尿生殖系統 不常見:絕經、性慾減退、陽痿、尿瀦留。 (4)心血管系統 不常見:低血壓、昏厥。 (5)代謝和營養性疾病 不常見:外周性水腫、肺水腫。 (6)呼吸系統 常見:支氣管痙攣、咳嗽減少。 (7)面板 ①常見:皮疹 ②不常見:蕁麻疹 (8)全身症狀 ①常見:寒戰、瘙癢、出汗。 ②不常見:變態反應、過敏或中毒反應、藥物依賴、面部潮紅、張力亢進、瞳孔縮小、耐受。 硫酸嗎啡口服溶液/硫酸嗎啡栓: 1、嗎啡引起的不良反應與其它阿片類止痛藥基本相同,包括以下主要危害:呼吸抑制、呼吸停止,其次是迴圈抑制、呼吸暫停、休克和心博停止。應用本品,可能會出現噁心、嘔吐,繼續用藥過程中可逐漸減輕,適當減量或應用止吐藥可緩解。有可能發生便秘,可適當服緩瀉劑。劑量過高可抑制呼吸中樞對二氧化碳的敏感性,甚至呼吸衰竭。本藥能使周圍血管擴張導致血壓下降、顱內壓增高。長期應用有可能產生耐受性和身體依賴性。 2、最常見的不良反應:便秘、頭昏、眩暈、鎮靜、噁心、嘔吐、出汗、煩燥和欣快感。這些症狀的一部分在非臥床患者和那些沒有嚴重疼痛的患者身上表現更明顯。如果患者躺下後某些症狀可能會減輕。 3、不常見的不良反應: (1)中樞神經系統:虛弱、頭痛、興奮、震顫、不協調性肌運動、驚厥、情緒改變(緊張、憂鬱、抑鬱、漂浮感)、夢魘、肌肉僵直、瞬間幻覺、定向力障礙、視物模糊、失眠和顱內壓增高。 (2)消化系統:口乾、膽道痙攣、喉痙攣、厭食、腹瀉、抽搐、味覺改變、腸梗阻。 (3)心血管系統:面紅、寒顫、心動過速、心動過緩、心悸、衰弱、昏厥、低血壓和高血壓。 (4)泌尿生殖系統:尿瀦留或尿等待、性慾減退和/或效能力降低。 (5)面板系統:瘙癢、風疹、其它面板疹、浮腫和出汗。 (6)其他:抗利尿劑效應、感覺異常、肌震顫、視物模糊、眼球震顫、過敏反應、複視和瞳孔縮小。 (7)藥物濫用與依賴性:阿片類止痛藥能引起精神性和軀體性的依賴性。服用嗎啡的患者產生軀體依賴性後若突然停藥或給予拮抗藥物(如納洛酮)或激動/拮抗混合型止痛藥(如噴他佐辛等)會出現戒斷症狀(見藥物過量)。患者持續使用嗎啡幾周,臨床上才會出現很嚴重的軀體依賴性。耐受性是指增大藥物的使用劑量後才能達到相同的止痛效果,其最初表現為止痛時間縮短,其次是止痛強度減弱。對於慢性疼痛患者和對鎮靜藥耐受的癌症患者,要根據其耐受程度確定給藥劑量。一般來說,當患者的疼痛和痛苦是由無法治癒的疾病引起時,不必過分考慮其可能產生軀體依賴性的風險。 4、如果突然停止服用硫酸嗎啡製劑,可能會出現中、重度戒斷症狀。阿片類激動劑的戒斷症狀具有表現為下列幾種或全部:最初的24小時內出現煩燥、流淚、流涕、打哈欠、出汗、睡眠不安和瞳孔散大。這些症狀會逐漸加重,此後72小時可能會伴隨有逐漸增加的激動、焦慮、虛弱、抽搐、肌肉痙攣;踢腿運動;嚴重的背痛、腹痛或腿痛、腹絞痛、腿抽筋、驟冷驟熱、失眠、噁心、厭食、嘔吐、腸痙攣、腹瀉;傷風、反覆噴嚏;體溫、血壓增高;呼吸頻率和心率加快。由於流汗、腹瀉和嘔吐而使大量體液缺失,導致體重明顯下降、脫水、酮症和酸鹼平衡紊亂。可能會出現心衰。若不治療,絕大多數觀察到的現象5-14天內消失;但是也會出現繼發性或/慢性戒斷症狀,可能持續2-6個月,特點是失眠、易激和肌痛。 5、患者可以透過逐漸減量來克服硫酸嗎啡所產生的身體依賴性。胃腸功能紊亂和脫水患者應該進行相應的對症治療。

禁忌

呼吸抑制已顯示紫紺、顱內壓增高和顱腦損傷、支氣管哮喘、肺源性心臟病代償失調、甲狀腺功能減退、皮質功能不全、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難及嚴重肝功能不全、休克尚未糾正控制前、炎性腸梗等病人禁用。

注意事項

硫酸嗎啡片/鹽酸嗎啡片/鹽酸嗎啡緩釋片/鹽酸嗎啡控釋片: 1、本品為國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務必嚴格遵守國家對麻醉藥品的管理條例,醫院和病室的貯藥處均須加鎖,處方顏色應與其他藥處方區別開。各級負責保管人員均應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使用該藥醫生處方量每次不應超過3日常用量。處方留存兩年備查。 2、根據WHO《癌症疼痛三階梯止痛治療指導原則》中關於癌症疼痛治療用藥個體化的規定,對癌症病人鎮痛使用嗎啡應由醫師根據病情需要和耐受情況決定劑量。 3、未明確診斷的疼痛,儘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蓋病情,貽誤診斷。 4、可干擾對腦脊液壓升高的病因診斷,這是因為本品使二氧化碳滯留,腦血管擴張的結果。 5、能促使膽道括約肌收縮,引起膽管系的內壓上升;可使血漿澱粉酶和脂肪酶均升高。 6、對血清鹼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膽紅素、乳酸脫氫酶等測定有一定影響,故應在本品停藥24小時以上方可進行以上專案測定,以防可能出現假陽性。 7、因本品對平滑肌的興奮作用較強,故不能單獨用於內臟絞痛(如膽、腎絞痛),而應與阿托品等有效的解痙藥合用,單獨使用反使絞痛加劇。 硫酸嗎啡控釋片/硫酸嗎啡緩釋片: 1、本品為國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務必嚴格遵守國家對麻醉藥品的管理條例,醫院和病室的貯藥處均須加鎖,處方顏色應與其他藥處方區別開。各級負責保管人員均應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 2、根據WHO《癌症疼痛三階梯止痛治療指導原則》中關於癌症疼痛治療用藥個體化的規定,對癌症患者鎮痛使用嗎啡應由醫師根據病情需要和耐受情況決定劑量。 3、必須慎用於下列患者:有藥物濫用史、顱內壓升高、低血容量性低血壓、膽道疾病、胰腺炎、嚴重腎衰、嚴重慢性阻塞性疾病、嚴重肺源性心臟病、嚴重支氣管哮喘、呼吸抑制患者。 4、未明確診斷的疼痛,儘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蓋病情,貽誤診斷。 5、可干擾對腦脊液壓升高的病因診斷,這是因為本品使二氧化碳滯留,腦血管擴張的結果。 6、能促使膽道括約肌收縮,引起膽管系的內壓上升;可使血漿澱粉酶和脂肪酶均升高。 7、對血清鹼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膽紅素、乳酸脫氫酶等測定有一定影響,故應在本品停藥24小時以上方可進行以上專案測定,以防可能出現假陽性。 8、對有癲癇病史的患者,嗎啡可降低癲癇發作的閾值。 9、嗎啡可削弱駕駛和操作機械的能力。 10、必須整片吞服,不要掰開、咀嚼或碾碎,否則會導致潛在性致死劑量的嗎啡快速釋放和吸收。 11、不經胃腸途徑濫用口服藥物有可能導致嚴重的不良反應,甚至致死。 12、長期使用患者會產生對藥物的耐受性並需要逐漸提高服用劑量以控制疼痛。長期使用該產品可導致身體依賴性,而且當治療突然停止時就會發生戒斷綜合症。當患者不再需要嗎啡治療時,最好逐漸減小用藥劑量以防止戒斷綜合症的發生。 13、如其它強阿片激動劑一樣,嗎啡有濫用可能。嗎啡可能被患有隱性或顯性成癮性的人尋求和濫用。在經過適當治療的疼痛患者中,極少有對阿片類止痛劑產生心理依賴性的報道。然而,沒有資料可用來確證慢性疼痛患者產生真實的心理依賴的發生率。有酒精和藥物濫用史的患者使用本品要特別注意。 硫酸嗎啡口服溶液/硫酸嗎啡栓: 1、本品為國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務必嚴格遵守國家對麻醉藥品的管理條例。 2、未明確診斷的疼痛,儘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蓋病情,貽誤診斷;本品可干擾對腦脊髓液壓升高的診斷;同阿片類止痛藥一樣,服用嗎啡能干擾急腹症的診斷及其臨床過程。 3、顱內壓增高者、顱腦損傷患者、呼吸道阻塞性疾病患者慎用。 4、休克尚未糾正控制前的患者,黏液腺瘤或甲狀腺機能減退、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如阿狄森氏病)、中樞神經抑制、昏迷和中毒性精神病患者,前列腺增生、尿道狹窄、急性酒精中毒、震顫性譫妄、脊柱後側凸、吞嚥困難的患者慎用。 5、因為嗎啡能引起Oddi括約肌痙攣,加重有痙攣症患者先前存在的抽搐反應。對即將進行膽道手術的患者要慎用嗎啡,對繼發於膽道疾病的急性胰腺炎患者也要慎用嗎啡。 6、對血清鹼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膽紅素、乳酸脫氫酶等測定有一定影響,故應在本品停藥24小時以上方可進行以上專案的測定,以防可能出現假陽性。 7、因本品對平滑肌的興奮作用較強,故不能單獨用於內臟絞痛,而應與阿托品等有效的解痙藥合用,單獨使用反使絞痛加劇。 8、警告: (1)減弱呼吸:呼吸抑制是服用所有嗎啡製劑的主要危險。它主要發生在年老、體弱和伴有缺氧或高碳酸血癥的患者身上。對於這些患者即使給予最合適治療劑量的嗎啡也有降低肺通氣量的危險。對於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肺活量低的患者、呼吸儲備明顯減少的患者、缺氧、高碳酸血癥或先前存在呼吸抑制的患者,在使用嗎啡時要格外慎重。因為對於這樣的患者即使給予常規治療劑量的嗎啡也會降低呼氣力、增加吸氣阻力而導致呼吸停止。 (2)頭部損傷和顱內壓升高:由於二氧化碳儲留、繼發的腦脊液壓力升高和呼吸抑制使得頭痛、顱腦損傷或已經存在的顱內壓增高進一步惡化。對於有顱腦損傷的患者,嗎啡能混淆由於顱內壓進一步增高帶來的神經症狀。 (3)低血壓效應:同所有阿片類藥物一樣,對於那些血容量低到不足以維持其血壓或服用吩噻嗪類藥物或全身麻醉劑的患者,給予硫酸嗎啡能給患者造成嚴重的低血壓。硫酸嗎啡能使非臥床的患者產生體位性低血壓。同所有阿片類藥物一樣,對患有迴圈休克的患者應慎用硫酸嗎啡,因為該藥引起的血管舒張可能進一步降低心輸出量和血壓。 (4)同其它中樞神經抑制劑的相互作用:同所有阿片類止痛劑一樣,對同時接受其它中樞神經抑制劑(包括鎮靜催眠劑、全身麻醉劑、吩噻嗪類、其它鎮靜劑和酒精)的患者,在使用硫酸嗎啡時要慎用和減量,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導致呼吸抑制、低血壓、深度鎮靜或昏迷。 (5)同激動/拮抗混合型阿片類止痛藥的相互作用:理論上說當患者已經接受或正在接受純激動型阿片類止痛藥物治療時不應給予激動/拮抗混合型鎮痛藥(如:噴他佐辛、納布啡、布托啡諾、丁丙諾啡)。這些患者使用此類止痛藥物,可以導致鎮痛效果降低或突然出現戒斷症狀。 (6)藥物依賴性:服用嗎啡可產生藥物依賴性且有被濫用的可能。重複給藥後產生耐受性以及精神和軀體的依賴性。但是對於疾病晚期或有嚴重疼痛的患者,出現身體上的依賴性並不非常重要。長期服用後如果馬上停藥或者突然減量會導致戒斷症狀出現。長期服用阿片類止痛藥若要停藥,必須逐漸減量。對阿片類止痛藥有軀體依賴性的母親生下的嬰兒也存在軀體依賴性、呼吸抑制和戒斷症狀。 9、臨床醫師應要求患者注意: (1)嗎啡可能產生身體上的和/或精神上的依賴性,因此不經醫生允許,不能調整該藥劑量。 (2)對於從事潛在危險工作(如駕駛、操作機器)的人,嗎啡能損害其精神或身體上的能力。 (3)服用嗎啡時,不能服用酒精或其它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如催眠劑、鎮靜劑),因為合用會產生包括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在內的不良反應,如果正在使用或即將使用其它處方藥物,應與醫生商量。 (4)對於懷孕或準備懷孕的婦女,在使用止痛藥或其它藥物時要與醫生商量。 鹽酸嗎啡注射液: 1、本品為國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務必嚴格遵守國家對麻醉藥品的管理條例。醫院和病室的貯藥處均須加鎖,處方顏色應與其他藥處方區別開。各級負責保管人員均應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使用該藥醫生處方量每次不應超過3日常用量。處方留存三年備查。 2、嗎啡注入硬膜外間隙或蛛網膜下腔後,應監測呼吸和迴圈功能,前者24小時,後者12小時。 3、未明確診斷的疼痛,儘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蓋病情,貽誤診斷。 4、可干擾對腦脊液壓升高的病因診斷,這是因為本品使二氧化碳滯留,腦血管擴張的結果。 5、能促使膽道括約肌收縮,引起膽管系的內壓上升;可使血漿澱粉酶和脂肪酶均升高。 6、對血清鹼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膽紅素、乳酸脫氫酶等測定有一定影響,故應在本品停藥24小時以上方可進行以上專案測定,以防可能出現假陽性。 7、因本品對平滑肌的興奮作用較強,故不能單獨用於內臟絞痛(如膽、腎絞痛),而應與阿托品等有效的解痙藥合用,單獨使用反使絞痛加劇。 8、應用大量嗎啡進行靜脈全麻時,常和神經安定藥(neuroleptics)並用,誘導中可發生低血壓,手術開始遇到外科刺激時血壓又會驟升,應及早對症處理。 9、根據WHO《癌症疼痛三階梯止痛治療指導原則》中關於癌症疼痛治療用藥個體化的規定,對癌症病人鎮痛使用嗎啡應由醫師根據病情需要和耐受情況決定劑量。 10、藥液不得與氨茶鹼、巴比妥類藥鈉鹽等鹼性液、溴或碘化合物、碳酸氫鹽、氧化劑(如高錳酸鉀)、植物收斂劑、氫氯噻嗪、肝素鈉、苯妥英鈉、呋喃妥因、新生黴素、甲氧西林、氯丙嗪、異丙嗪、哌替啶、磺胺嘧啶、磺胺甲異噁唑以及鐵、鋁、鎂、銀、鋅化合物等接觸或混合,以免發生混濁甚至出現沉澱。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吩噻嗪類、鎮靜催眠藥、單胺氧化酶抑制劑、三環抗抑鬱藥、抗組織胺藥等合用,可加劇及延長嗎啡的抑制作用。 2、本品可增強香豆素類藥物的抗凝血作用。 3、與西咪替丁合用,可能引起呼吸暫停、精神錯亂、肌肉抽搐等。

藥物過量

硫酸嗎啡片/鹽酸嗎啡注射液/鹽酸嗎啡片/鹽酸嗎啡控釋片/鹽酸嗎啡緩釋片: 1、嗎啡過量可致急性中毒,成人中毒量為60mg,致死量為250mg。對於重度癌痛病人,嗎啡使用量可超過上述劑量(即不受藥典中關於嗎啡極量的限制)。 2、中毒解救:距口服4-6小時內應立即洗胃以排出胃中藥物。採用人工呼吸、給氧、給予升壓藥提高血壓,β-腎上腺素受體阻滯藥減慢心率、補充液體維持迴圈功能。靜脈注射拮抗劑納洛酮0.005-0.01mg/kg,成人0.4mg。亦可用烯丙嗎啡作為拮抗藥。 硫酸嗎啡控釋片/硫酸嗎啡緩釋片: 1、嗎啡過量可致急性中毒,主要症狀為嗜睡並可發展到恍惚或昏迷、呼吸深度抑制、瞳孔極度縮小,兩側對稱,或呈針尖樣大、心動過緩、血壓下降、發紺,尿少,體溫下降,面板溼冷,肌無力,由於嚴重缺氧致休克、迴圈衰竭、瞳孔散大和死亡。 2、對於重度癌痛患者,嗎啡使用量不受藥典中嗎啡極量的限制。 3、保持患者氣道通暢,純阿片拮抗劑是阿片類藥物用藥過量的特異性解毒劑。必要時應使用其它支援措施。 4、碾碎服用控釋製劑會導致嗎啡的立即釋放,可導致死亡。 5、中毒解救:距口服4-6小時內應立即洗胃以排出胃中藥物。採用人工呼吸、給氧、對症治療、補充液體促進排洩。靜脈注射拮抗劑納洛酮0.005-0.01mg/kg,成人0.4mg。亦可用烯丙嗎啡作為拮抗藥。 硫酸嗎啡口服溶液/硫酸嗎啡栓: 1、過量服用本品表現為呼吸困難,嗜睡以致昏迷,肌肉無力,面板溼冷,瞳孔縮小,也會出現心動過緩和血壓過低的症狀,甚至死亡的發生。嗎啡過量可致急性中毒,成人急性中毒量為60mg,致死量為250mg。 2、對於過量的治療,首先應該注意的是重建通暢的呼吸道和輔助呼吸或可控的通氣量。阿片類受體拮抗劑-納洛酮是治療由於過量服用阿片類藥物而導致呼吸抑制的特效藥。納洛酮(通常0.4-2.0mg)由靜脈給藥,由於它作用的持續時間相對較短,所以一定要密切監護患者直到建立起可靠的自主呼吸。如果對納洛酮的反應不佳或作用不持久,可以反覆給藥,必要時可以持續靜脈輸注以維持呼吸。但是尚無人體累計給予納洛酮的安全劑量資訊,若臨床上沒有明確的繼發於嗎啡過量的呼吸或迴圈抑制時不應給予納洛酮。已知或懷疑對嗎啡有身體依賴的患者應慎用納洛酮,因為對阿片類作用突然徹底的逆轉可能會產生急性戒斷症狀。

藥理作用

1、本品為純的阿片受體激動劑,有強大的鎮痛作用,同時也有明顯的鎮靜作用,並有鎮咳作用(因其可致成癮而不用於臨床)。對呼吸中樞有抑制作用,使其對二氧化碳張力的反應性降低,過量可致呼吸衰竭而死亡。本品興奮平滑肌,增加腸道平滑肌張力引起便秘,並使膽道、輸尿管、支氣管平滑肌張力增加。可使外周血管擴張,尚有縮瞳、鎮吐等作用(因其可致成癮而不用於臨床)。 2、阿片類藥物的鎮痛機制尚不完全清楚,實驗證明採用離子匯入嗎啡於脊髓膠質區,可抑制傷害性刺激引起的背角神經元放電,但不影響其他感覺神經傳遞。按阿片受體激動後產生的不同效應分型,嗎啡可產生鎮痛、呼吸抑制、欣快成癮。阿片類藥物可使神經末梢對乙醯膽鹼、去甲腎上腺素、多巴胺及P物質等神經遞質的釋放減少,並可抑制腺苷酸環化酶.使神經細胞內的cAMP濃度減少,提示阿片類藥物的作用與cAMP有一定關係。

毒理作用

急性毒性LD50(mg/kg):大鼠,口服905;皮下700;腹腔920;靜脈237。

藥代動力學

硫酸嗎啡片/鹽酸嗎啡片: 本品口服後自胃腸道吸收,但經過肝臟時可迅速為肝微粒體酶代謝,故血藥濃度不高。吸收後可分佈至肺、肝、脾、腎等各組織。成人中僅有少量嗎啡透過血、腦脊液屏障,但已能產生高效的鎮痛作用。可透過胎盤到達胎兒體內。消除T1/21.7-3小時,蛋白結合率26%-36%。1次給藥鎮痛作用維持4-6小時。本品主要在肝臟代謝,60%-70%在肝內與葡萄糖醛酸結合,10%脫甲基成去甲基嗎啡,20%為遊離型。主要經腎臟排出,少量經膽汁和乳汁排出。 硫酸嗎啡控釋片/硫酸嗎啡緩釋片: 本品口服後由胃腸道粘膜吸收,與普通片劑相比,口服控釋片血藥濃度達峰時間較長,一般為服後2-3小時,峰濃度也稍低,消除半衰期為3.5-5小時。本品達穩態時血藥濃度波動較小,主要用於重度癌痛患者鎮痛。 硫酸嗎啡口服溶液: 1、本品口服易吸收,口服後存在系統前消除(即在腸道和肝臟中代謝),所以僅有大約給藥劑量40%的藥物到達中央室。它一經吸收就分佈到骨骼肌、腎臟、肝臟、消化道、肺臟、脾臟和大腦中,也能穿過胎盤屏障透過乳汁分泌。本品主要經肝臟代謝,雖然僅有一小部分(不到5%)的嗎啡脫甲基成為去甲基嗎啡,但實際上所有的嗎啡都能夠轉變為葡萄糖苷酸代謝物。口服給藥後這些代謝物中3-葡萄糖苷酸嗎啡在血漿中的濃度最高。嗎啡從體內的排洩主要是以3-葡萄糖酸嗎啡形式從腎臟分泌,有小部分以葡萄糖酸結合物從膽汁中分泌,很少一部分進入肝迴圈。 2、嗎啡的藥動學引數存在很大的個體間差異,其平均分佈容積(Vd)是4L/Kg,終末消除半衰期大約為2-4小時,當給以固定劑量的硫酸嗎啡口服溶液時,大約在一天內達到穩態。對不同患者,嗎啡產生止痛效果的最低血藥濃度不同,尤其對於目前已經接受有效的μ-阿片激動劑治療的患者,一般顯效時間為15-30分鐘,可持續4-6小時。 硫酸嗎啡栓: 1、本品經肛門給藥後自直腸吸收,吸收後可分佈到骨骼肌、腎臟、肝臟、消化道、肺臟、脾臟和大腦中,也能穿過胎盤屏障透過乳汁分泌。本品主要經肝臟代謝,雖然僅有一小部分(不到5%)的嗎啡脫甲基成為去甲基嗎啡,但實際上所有的嗎啡都能夠轉變為葡萄糖苷酸代謝物。嗎啡從體內的排洩主要是以3-葡萄糖酸嗎啡形式從腎臟分泌,有小部分以葡萄糖酸結合物從膽汁中分泌,很少一部分進入肝迴圈。 2、嗎啡的藥動學引數存在很大的個體間差異,其平均分佈容積(Vd)是4L/Kg,終末消除半衰期大約為2-4小時。對不同患者,嗎啡產生止痛效果的最低血藥濃度不同,尤其對於目前已經接受有效的μ-阿片受體激動劑治療的患者。一般顯效時間為給藥後20-60分鐘。

貯藏方法

遮光、密閉,置陰涼(不超過20℃)處儲存。

有效期

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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