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用藥十大誤區

  誤區一:查出糖尿病就用藥

  一般新診斷的糖尿病患者應先進行飲食控制、堅持適當的體力活動、生活有規律、保持情緒穩定、肥胖者減肥,觀察1~2個月左右。如果經過這些措施處理後血糖控制滿意,就可以堅持非藥物治療,只有經上述處理後血糖控制不滿意者,才加用適當的降糖藥物治療。

  誤區二:同類藥物合用

  口服降糖藥有促胰島素分泌類、雙胍類、α糖苷酶抑制劑、胰島素增敏劑等多種,每一類藥物的作用機制各不相同,但同一類藥物的作用機制基本相似,所以 一般不主張同一類藥物合用。同類藥物合用有時會導致嚴重低血糖。

  誤區三:選藥不當

  如肥胖患者應用促胰島素分泌劑,兒童患者應用磺脲類口服降糖藥,消瘦患者或心、肺、肝、腎功能異常者應用雙胍類藥物,急性併發症如酮症酸中毒或嚴重的慢性併發症如糖尿病腎病等患者使用口服降糖藥,都不是合適的選擇,應該儘量避免。

  誤區四:憑感覺服藥

  有些糖尿病患者習慣根據自覺症狀來判斷血糖控制的好壞。許多2型糖尿病病人自覺症狀不太明顯,服藥與不服藥在感覺上差不太多,於是認為用不用藥無關 緊要。事實上,單憑症狀來估計病情並不準確。臨床實踐中,單憑飲食和運動就可使血糖得到良好控制的情況僅見於少數病情較輕的2型糖尿病病人,絕大多數2型 糖尿病病人在診斷之初即需給予藥物治療。

  誤區五:只吃藥,不復查

  化驗血糖一方面可以瞭解病情控制情況以及臨床治療效果,同時也可作為選擇藥物及調整藥量的重要依據。隨著病程的延長,許多磺脲類降糖藥物的效果逐漸降低,醫學上稱之為“降糖藥物繼發性失效”。有些患者不注意定期複查,自己覺得一直沒間斷治療,心理上有了安全感,但若 出現藥物繼發性失效,實際上形同未治。有的病人一直吃著藥,結果還是出現了併發症,原因就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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