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病複查要檢查什麼

任何疾病在治療的時候進行復查是不可避免的,一方面是觀察患者的恢復情況,另外一方面是看看治療的方法對不對路子,如果病情好轉可以繼續治療,如果病情沒有得到控制,很有可能是治療的方法不當,必須調整治療方案,可見覆查的重要性,那麼癲癇病複查要檢查什麼?

1、治療後發生控制情況,有無頭痛、頭昏、嗜睡、無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脫髮、面板瘙癢、皮疹等。

2、檢查一般狀況,包括精神狀態、智力情況,面板有無紅腫、丘疹,毛髮有無增生或脫落,齒齦有無增生,肝臟有無壓痛及腫大等。

3、治療期間還應經常進行一般神經系統檢查,如病理反射等,以進一步找到腦部病變的線索。必要時還可複查腦電圖、腰穿查腦脊液、腦血管造影、CT、磁共振成像、頸顱多普勒、頸椎X四位片及有關的化驗檢查,透過這些檢查進一步明確病因。

4、在治療的開始階段、中間,要經常複查腦電圖,觀察腦中癲癇放電控制情況,以便指導調整治療方案。

5、經常複查血象,包括白細胞計數、分類、血小數及出、凝血時間等。此項檢查在治療的初期(2~3周內)應3~5天覆查1次,以便及時發現異常改變,以後可間隔1~3個月複查1次。

定期複診無論是對癲癇患者還是對其家人,都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行為,癲癇控制良好,沒有發作者,可以半年左右複診一次,可以在當地就近複診,1年再回醫院複診,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患者在治療的過程當中一定要積極的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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