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梅毒早期應該如何治療

  先天性梅毒的話往往是因為懷孕母親患有梅毒,而透過胎盤傳遞給了胎兒,以至於胎兒患上了先天性梅毒,要知道孩子患上先天性梅毒的話是有很大的影響的,尤其是對於孩子的健康更是影響頗大,那麼早期的先天性梅毒應該怎麼治療呢?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吧。

  對患早期梅毒的懷孕婦女建議給予2劑240萬u的苄星青黴素G肌注(每週每側臀部各注射120萬u)。對患晚期梅毒或神經性梅毒的非妊娠病人應作隨訪性治療。有時這種治療後可發生嚴重的Jarisch-Herxheimer反應,導致自發性流產。對青黴素過敏者,可在脫敏後給予青黴素治療。在適當治療後3個月,大多數病人的血清學試驗為陰性,6個月後幾乎所有病人均為陰性。由於紅黴素治療對母親和胎兒均不適宜,故不建議使用。禁用四環素。

  對早期先天性梅毒(確診或懷疑病例),1998年的CDC指南建議給予水溶性青黴素G,每次50000u/kg,每12小時靜注1次,生後7日內連續使用,然後增加至每次50000u/kg,每8小時靜注1次,再用3日,總療程為10日。如果不能作靜注,可給予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次50000u/kg,每日1次,總療程為10日。但是肌注不能達到足夠的治療中樞神經系統感染的藥物濃度,產生疼痛和肌注困難(因為肌肉量少),並可引起無菌性膿腫和/或普魯卡因毒性。對於腦脊液檢查正常,沒有其他疾病的活動性體徵(如長骨X線檢查陰性,全血細胞計數正常),在宮內接受或未接受標準青黴素治療的嬰兒,可給予單劑苄星青黴素G50000u/kg肌注,或在隨訪期間內分次肌注。對沒有接受過任何治療的母親,許多專家更願意採用10日全程治療。如果還沒有發生嚴重的損害,預後通常良好。對母親和其他感染家屬也應進行治療。

  對新發現的嬰幼兒和兒童先天性梅毒,在治療開始前先作腦脊液檢查。因為尚未建立適宜的緩和劑量治療方案,CDC建議對任何患晚期先天性梅毒的兒童,給予水溶性結晶青黴素G20萬~30萬u/(kg。d),分4次靜注(達到成人劑量),共治療10日。許多病人未恢復血清學檢查陰性,但是有抗體效價(如VDRL)下降4倍。對間質性角膜炎用皮質類固醇和阿托品滴劑治療;並應請眼科專家會診。對神經性耳聾的患兒,用青黴素加一種皮質類固醇治療可能有益;如強的松0。5mg/(kg。d),分次口服,治療1周,接著0。3mg/(kg。d)治療4周,然後在2~3個月內逐漸減量。對患兒進行長期監督,對其接觸者也應隨訪觀察。

  如果說女性在懷孕前知道自己患有梅毒的話應該是及時的治療,梅毒治癒後再根據自身的情況懷孕,如果說是在懷孕後才發現患有梅毒的話那應該及時的去醫院接受治療,確定還沒有透過胎盤傳遞給肚子裡的胎兒,確保胎兒不會因此而患上先天性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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