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是心理衝突病?

所謂強迫症,是指患者在主觀上,感到有某種不可抗拒的或者不能自行剋制的觀念、意向和行為的存在。病人雖然認識到這些觀念、意向或行為是不恰當的,又或毫無意義,有時也跟他的個性互不相容,但是又難以將它們排除。也就是說,強迫症不僅有自我強迫,而且同時有自我反強迫,可以說是一種典型的心理衝突疾病。

這疾病直到最近,醫生還以為是一種不常見的疾病。新的資料顯示這是一種普遍的疾病,大約佔人口的2-3%。

典型的病人會說:“我知道那樣是愚笨。我感到我像一個發癲的人,但我知道我沒有發癲。”病人也許會花許多時間去洗手,但是病人也知道,其實那是沒有什麼很好的理由那麼做。有的強迫症病人,不斷檢查電爐是否有關妥,門戶是否有關上,或者無端端為孩子的安全擔心。有的病人即使沒有這些舉動,但是腦裡還是不斷產生不恰當的觀念。如果沒好好治療,這將影響病人的一生,以及正常的生活。

雖然要完全痊癒的機會非常微小,但是接受治療的病人,大部分的病情都會有所改善。

這病症的發生年齡通常是在20多歲,大半到了25歲開始有症狀,它的病發的原因還不清楚,但有各種理論解釋強迫症的發生,包括了生理與心理因素。

治療方法包括藥物治療與心理治療。如果你的孩子不要看專科醫生,有的家庭醫生也可以幫你開藥給你的孩子。

你可以事先與你的家庭醫生討論他的病況,當他有什麼小病時,可以趁機帶他看該醫生,並拿藥吃。另一個方法是讓他看心理學家(psychologist),他們有一套醫療的方法。你也可以與心理學家討論是否可以做家庭訪問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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