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概述
概述
以反覆出現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為基本特徵的一類神經症性障礙。強迫觀念是以刻板形式反覆進入患者意識領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對患者來說,是沒有現實意義的、不必要的或多餘的;患者意識到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擺脫,但又無能為力,因而感到十分苦惱。
本病通常在青少年期發病,也有早在童年期發病者。兒童期強迫症中,男孩的患病率約為女孩的3倍。
病因
過去大多認為本病源於精神因素和人格缺陷;近些年來,廣泛採用藥物治療效果顯著,提示本病的發生有其生物學基礎。
一、遺傳。
二、生化。
三、解剖。
四、生理。
五、心理。
症狀
臨床表現:強迫症的基本症狀是強迫觀念,包括強迫思維、強迫情緒和強迫意向,以及強迫動作或行為;可以一種為主,或幾種兼而有之。
一、強迫觀念。
(一)強迫思想:有如下一些表現形式:
1、強迫懷疑:
2、強迫性窮思竭慮:
3、強迫聯想:
4、強迫回憶:
5、強迫情緒:
6、強迫意向:
(二)強迫動作和行為。
往往是作為減輕強迫觀念引起的焦慮,患者不由自主地採取的順應行為。
1、強迫檢查。
2、強迫詢問。
3、強迫清洗。
4.強迫性儀式動作。
5.強迫性遲緩。
檢查
有典型的強迫症狀,患者認識到強迫症狀來源於自身,干擾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學習和工作,為之感到苦惱,試圖加以排除或對抗,或迫切要求治療者,一般診斷並不困難。但慢性病例,患者在試圖擺脫強迫症狀失敗之後,形成了適應於其病態心理的行為方式,對其強迫症狀不再感到苦惱,轉而堅持保留其病態行為,不再要求治療。
治療
一、藥物治療。
主要採用具有5―ht重攝取阻滯作用的藥物,以氯丙咪嗪最常用。
1、氯丙咪嗪:
2、氟西汀:
3、其他抗抑鬱劑:如丙咪嗪和阿米替林用於治療強迫症。
4、苯二氮卓類:
二、心理治療。
1、支援性心理治療。
對強迫症患者進行耐心細緻的解釋,使患者瞭解其疾病的性質,指導患者把注意從強迫症狀轉移到日常生活、學習和工作中去,有助於減輕患者的焦慮。
2、行為療法。
主要採用暴露療法和反應防止法。暴露療法的目的在於減輕強迫症狀伴隨的焦慮;而反應防止技術則目的在於減少儀式動作和強迫思維出現的頻度。一些研究結果表明:行為療法與藥物療法合併使用,往往可以取得較佳效果。
3、精神分析。
對部分強迫患者有效。
三、精神外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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