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的肺結核分類法
我國在建國後曾長期使用蘇聯制訂的肺結核“十大分類法”,50年代後期已發現這分類法不很適用。1978年在柳州全國結核病防治會議上,制訂了我國的肺結核分類法,在全國普遍應用,較能適應結核病防治稱臨床工作的需要。現介紹於下:
1.肺結核型別肺結核分為五型:
原發型肺結核(⌒):原發型肺結核為原發結核感染引起的臨床病症。包括原發綜合徵及胸內淋巴結結核。併發淋巴結支氣管瘻時;如淋巴結腫大比較顯著,而肺內只有較少的播散性病變時,仍歸本型。
血行播散型肺結核(代號:⑿):血行播散型肺結核包括急性血行播微型肺結核(急性粟粒型肺結核)及亞急性、慢性血行播散型肺結核。
浸潤型肺結核(P):浸潤型肺結核是繼發性結核的主要型別。肺部有滲出、浸潤和(或)不等程度的乾酪樣病變,也可見空洞形成。此外,乾酪性肺炎和結核球也屬於此型。
慢性纖維空洞型肺結核(ば):慢性纖維空洞型肺結核是繼發性肺結核的慢性型別。常伴有較為廣泛的支氣管播散性病變及明顯的胸膜增厚。肺組織破壞常較顯著,伴纖維組織明顯增生而造成患處肺組織收縮和縱膈、肺門的牽拉移位,鄰近肺組織常呈代償性肺氣腫。
結核性胸膜炎(バ):結核性胸膜炎臨床上已排除其它原因引起的胸膜炎,包括結核性膿胸。
2.病變範圍及部位病變範圍按左、右側,分上、中、下肺野記述。上肺野:第二前肋下緣內端水平以上。中肺野:上肺野以下,第四前肋下緣內端水平以上。下肺野。中肺野以下。右側病變記錄在橫線以上,左側病變記錄在橫線以下,一側無病變以“(-)”表示。
3.痰菌檢查情況
痰菌檢查為診斷和考核療效的主要指標。痰菌撿查陽性,以(+)表示;陰性以(-)表示。必須註明痰菌檢查的方法,以塗(厚塗)、集(集菌)或培(培養)表示。如塗(+)表示塗片找到結核菌;集(-)表示集菌法未找到結核菌;培養(-)表示培養未分離出結核菌。痰菌明轉似連續3個月檢查;每個月至少一次塗片或集菌法檢查(有條件者作培養)陰性為標準。病人無痰或末查痰時,應註明“無痰”或“未查”。
4.活動性及轉歸在判斷病人的活動性及轉婦時,可綜合病人的臨床表現、肺內病變、空洞及痰菌等情況決定。
進展期:凡具備下述一項者屬進展期。
①新發現的活動性病變;
②病變較前惡化、增多;
③新出現空洞或空洞增大;
④痰菌陽性。
好轉期:凡具備下述一項者屬好轉期。
①病變較前吸收好轉;
②空洞閉合或縮小;
③痰菌陰轉(由陽性轉為陰性)。
穩定期:病變無活動性、空洞閉合、痰菌連續陰性(每個月至少查痰菌一次)均達6個月以上。如空洞仍然存在,則痰菌須連續陰性一年以上。
活動性判斷:肺結核進展期或好轉期均屬活動性,也就是需要治療管理的病人,“即登記管理∽(傳染性)和⒆(非傳染性)。穩定期病人為非活動性肺結核,屬初步臨床治癒,但尚需觀察的病人,即登記管理!N榷ㄆ誆∪司觀察2年,病變仍無活動性、痰菌仍持續陰性(應儘可能用集菌法或培養法),作為臨床治癒,取消登記。如仍有空洞,則須觀察3年以上,才能取消登記(注:此點已不適用於短程化療時代)。如因各種原因或初步診治時缺乏對比資料而不能確定活動性或轉歸時,可記“活動性未定”。一般仍以活動性肺結核處理為宜。
5.記錄程式肺結核分類法可按下述程式記錄。肺結核型別,病變範圍及空洞部位,痰菌檢查,活動性及轉歸。血行播放型肺結核後應加括弧註明“急性”或“慢性”乾酪性肺炎也應在型別後加括弧註明。如有肺外結核或(和)重要併發症時可附記在最後。舉例:浸潤型肺結核上0下/(-)集(+),進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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