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於胎齡兒的危險症狀

  小於胎齡兒指任何出生體重在同胎齡體重的第10百分位以下者。

病因學和體徵

  遺傳因素可導致新生兒在出生時較小;非遺傳因素所導致的宮內發育遲緩一般不在懷孕的32~34周前出現;包括母親小血管受累的疾病而導致胎盤功能不全(如在先兆子癇,原發性高血壓,腎臟疾病或長期糖尿病);伴隨過期而發生的胎盤退化;感染因素,如鉅細胞病毒,風疹病毒或弓形蟲。小於胎齡兒可能因為母親是麻醉劑或***成癮者,或酗酒者,如果是孕期吸菸者,其影響程度可能較輕。

  除了身材以外,小於胎齡兒的體格特徵和行為與那些體格正常的適於胎齡兒有著相似之處。因此,一個胎齡在37~42周的1。4kg的新生兒面板,外耳軟骨,足底紋,生殖系統發育,神經系統發育,警覺性,自發性活動和攝食要求與足月兒相同。

  如果宮內發育遲緩是由於胎盤功能不全所致,雖然有營養不良,但是腦和長骨發育相對過剩;新生兒出生體重常常會受到影響而頭圍和身長正常(不對稱性發育遲緩)。相反,許多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感染導致的是對稱性發育遲緩,這些新生兒身長,體重和頭圍受到同樣的影響。

  如果宮內發育遲緩是由慢性胎盤營養不良所引起,已證實這樣的小於胎齡兒在生後如果獲得足夠的營養,就能趕上同齡正常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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