蝨傳回歸熱檢疫監測與疫情管理

(一)、蝨傳回歸熱的監測

  1、及時掌握和分析疫情。

  2、對來自疫區的人員,如發現可疑病人時,應做好血清流行病學調查。

  3、對可疑病人和密切接觸者調查染蝨率並進行血標本培養檢測。

  4、交通工具上發現可疑病人時,應對接觸者進行染蝨率和病原學檢測。

  (二)、蝨傳回歸熱的疫情管理

  1、疫情報告:一旦發現蝨傳回歸熱疫情,應當向當地衛生部門通報,並及時上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對患者、疑似患者立即隔離治療,並徹底滅蝨,直到最後一次發熱後再經15天觀察,方可解除隔離。

  3、對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分別實施為期15天的隔離、留驗或就地診驗等措施,進行病原學檢驗和滅蝨。

  4、對患者、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觸者的行李、衣物等有關物品進行徹底滅蝨及衛生處理。

  5、對有接觸過蝨傳回歸熱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國境口岸工作人員應進行預防性的滅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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