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這兩種強迫症的表現嗎?

  強迫症是一種神經官能症,起因是由於一些強烈的情感體驗,受這些情感體驗的影響,形成強迫的觀念的或行為。強迫症的表現基本分為兩種: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

  強迫觀念表現為反覆而持久的觀念、思想、印象或衝動念頭,如:經常不自覺地去想一些不愉快的回憶或想法,使人不能擺脫,;經常認為自己的細小的差錯就會引起災難性的後果;當看到刀,匕首和其他尖銳物品時會感到心煩意亂。患者會力圖擺脫大腦中的這些觀念,但又擺脫不了,因此緊張煩惱、心煩意亂、焦慮不安,甚至出現一些軀體症狀。

  強迫動作又稱強迫行為。患者屈從或對抗強迫觀念而表現出來的重複進行的動作或儀式行為,如:經常反覆洗手而且洗手的時間很長,超過正常所需要;有時會毫無原因的重複相同的話語好幾次;經常沒有必要地反覆做某些事情,例如檢查門窗,開關,煤氣,錢物,檔案,表格,信件等。同樣,患者會因無法停止強迫動作而苦惱。

  強迫症的表現會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即僅有強迫觀念或強迫動作,也可既有強迫觀念又有強迫動作。強迫症會給患者帶來很大的痛苦,也會對工作生活等造成影響,一旦發現自己有強迫症的表現,要及時求助於專業醫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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