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的表現

臨床分型:癔症的臨床表現多樣化。按症狀的性質和形式分為兩型:一、分離型:以精神症狀為主。

1、有情感暴發,在精神因素作用下急性發病,表現為哭、笑、打滾、喊叫等。情緒轉變迅速,常伴有戲劇樣表情動作。

2、意識範圍縮小,朦朧狀態,精神活動侷限於引起發病的不愉快體驗上,感知遲鈍,定向不完整,持續時間短,事後大多不能回憶。

3、昏睡狀態,患者終日閉目臥床不動,呼之不醒,雙眼緊閉,檢查時可見眼球迴避,瞳孔不縮小。其它可表現為遺忘症、交替人格、ganser綜合徵、童樣痴呆等精神症狀。

二、轉換型:主要表現為軀體的功能障礙,可發現運動、感覺、反射及植物神經功能障礙。但詳細檢查卻未發現相應器質基礎,也不符合神經解剖的生理特點。常見表現有痙攣發作、肢體震顫、癱瘓、起立不能和步行不能、不言症和失音症、感覺過敏、感覺減弱或消失,癔病球及特殊感管障礙,如癔症性耳聾、失明和癔病性嘔吐、呃逆,過度換氣等植物神經機能障礙。

癔症的表現可謂多種多樣,既可有運動、感覺等障礙的類似神經系統疾病的症狀,又可有各種內臟病變的類似各科疾病的症狀,也可有短期發作的精神症狀。

可以說癔症的表現可以模仿臨床各科的任何疾病的表現,因此極易誤診。

已有許多最初診斷是癔症,而實際上是軀體疾病,因而拖延了治療的教訓。

所以癔症在臨床上要作出正確的判斷,難度是較大的,特別對於臨床經驗缺乏者來講,不要輕易下癔症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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