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脊髓損傷的治療措施

1、脊柱脊髓傷有時合併嚴重的顱腦損傷、胸部或腹部臟器損傷、四肢血管傷,危及傷員生命安全時應首先搶救。

2、凡疑有脊柱骨折者,應使病人脊柱保持正常生理曲線。切忌使脊柱作過伸、過屈的搬運動作,應使脊柱在無旋轉外力的情況下,三人用手同時平抬平放至木板上,人少時可用滾動法。

對頸椎損傷的病人,要有專人扶託下頜和枕骨,沿縱軸略加牽引力,使頸部保持中立位,病人置木板上後用砂袋或摺好的衣物放在頭頸的兩側,防止頭部轉動,並保持呼吸道通暢。

1、胸腰段骨折輕度椎體壓縮屬於穩定型。患者可平臥硬板床,腰部墊高。數日後即可背伸肌鍛鍊。經功能療法可使壓縮椎體自行復位,恢復原狀。3至4周後即可在胸背支架保護下下床活動。

2、胸腰段重度壓縮超過三分之一應予以閉合復位。可用兩桌法過伸復位。用兩張高度相差30釐米左右的桌子,桌上各放一軟枕,傷員俯臥,頭部置於高桌上,兩手把住桌邊,兩大腿放於低桌上,要使胸骨柄和恥骨聯合部懸空,利用懸垂的體重逐漸復位。復位後在此位置上背心固定。固定時間為3個月。

3、胸腰段不穩定型脊柱骨折椎體壓縮超過1/3以上、畸形角大於20°、或伴有脫位可考慮開放復位內固定。

4、頸椎骨折或脫位壓縮移位輕者,用頜枕帶牽引復位,牽引重量3至5千克。復位後用頭胸固定3個月。壓縮移位重者,可持續顱骨牽引復位。牽引重量可增加到6至10千克。攝x線片複查,復位後用頭胸或頭胸支架固定3個月,牽引復位失敗者需切開復位內固定。

手術目的是恢復脊柱正常軸線,恢復椎管內徑,直接或間接地解除骨折塊或脫位對脊髓神經根的壓迫,穩定脊柱透過內固定加植骨融合。其手術方法有:

1、頸椎前路減壓植骨融合術:對頸3以下的頸椎骨折可行牽引復位,前路減壓或次全椎體切除、植骨融合術,用鋼板螺釘內固定或頸圍外固定。明顯不穩者可繼續顱骨牽引或頭胸固定。

2、頸椎後路手術:脫位為主者牽引復位後可行後路金屬夾內固定及植骨融合術或用鋼絲棘突內固定植骨融合,必要時行後路減壓鋼板螺釘內固定植骨融合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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