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診療進展

  著名的精神病學家布魯勒指出:精神分裂症的預後結局有4種可能性,即痊癒、輕度缺損(指社會功能缺損)、重度缺損和痴呆。

  一些精神病患者早期得到及時、系統地住院治療,出院後能繼續定期門診複查,按醫囑堅持服藥,家庭給予關心幫助,病人能得家庭、社會良好的心理支援,致使終身不犯病,並能好地完成原來的工作。這樣的病人,一生中只有1次發病,應該說是被治癒了。

  精神分裂症首次發病被“治癒”後,需要長期堅持服藥,避免引起復發的各類因素,即可使疾病痊癒。

臨床表現涉及人類精神活動的各個方面

  精神分裂症涉及人類精神活動的各個方面,臨床表現為多維症狀特點,即陽性症狀、陰性症狀、心境障礙、攻擊性行為、認知功能障礙。

  陽性症狀,如幻覺、妄想、思維障礙、言語紊亂、緊張症等;陰性症狀,如情感淡漠、思維貧乏、意志減退、興趣缺乏、社會退縮;心境障礙,如焦慮、抑鬱、自殺意念和行為;攻擊性行為,如興奮、敵對、衝動、激越、不合作;認知功能損害,如注意、記憶、執行功能減退等。

  以上五維症狀導致患者社會功能減退,社交、工作、學習能力下降,人際關係困難,自我照料疏忽。由於精神分裂症症狀的多維性,要求綜合性治療。精神分裂症屬慢性反覆發作或惡化的遷延性疾病,病程可分為急性發作期、鞏固穩定期和復發惡化期以及慢性期。精神分裂症的上述病程特點需要長期分階段的全病程治療。全程的積極治療將明顯改善患者的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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