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病人早期功能鍛鍊應該怎麼樣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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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鍛鍊是骨折康復中的一種很重要的措施。康復不同於治療,治療目的在於使疾病痊癒,而康復目的在於治療的基礎上,預防肌肉的萎縮、軟組織的攣縮和關節僵硬,可以採用鍛鍊的方法,提高及恢復肌肉力量,刺激潛在能力,以使其恢復或代償已失去的功能。

骨折肢體經過長期固定後,常常引起關節活動障礙,甚至完全僵硬。許多病人由於不注意功能鍛鍊、骨折癒合後才發現關節已失去了活動度,此時鍛鍊,為時已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殘疾。因此,早期功能鍛鍊是預防關節活動障礙最主要的措施,但是許多人對此並不清楚。所謂早期,是指受傷或手術後3周或6周以內,具體時間需根據骨折的部位、年齡及程度來決定。

骨折的早期疼痛、肌肉痙攣、血液迴流差、肢體腫脹、骨折處不穩定、及外固定等影響了關節的活動,此時的功能鍛鍊,既要早期進行,又要適可而止。具體方法是,首先是抬高患肢,消除腫脹,同時進行未固定的關節鍛鍊。

上肢或下肢骨折時,一般手指及足趾並未固定。因此必須每天活動末端的關節。此外還應作肌肉收縮鍛鍊。四肢骨折石膏固定後,雖說關節已不能活動,但肌肉還可作收縮鍛鍊。每天主動的多次作肌肉收縮,每次大約20分鐘,這樣可以促進肢體的靜脈及淋巴迴流,消除腫脹,減少肌肉之間的粘連,減慢肌肉萎縮,給骨折部位造成一定的生理壓力。

促進骨折的癒合。骨折部位兩端的關節或關節內骨折的關節功能鍛鍊,必須根據不同的治療方法來進行。有些骨折經手術作了堅強的內固定,即可早期練習關節活動,有些必須稍晚些鍛鍊,此時的功能鍛鍊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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