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分為幾類?

  脊髓損傷主要是因為作用於頭頸部或足臀部的暴力縱向傳導至脊柱的某一節段,在壓應力的作用下而引起的損傷。

  脊髓損傷是脊柱損傷後的嚴重併發症之一,20%的脊柱損傷會引起脊髓損傷。由於椎體骨折脫位或附件骨折,移位的推體向後或骨片突入椎管,可壓迫脊髓或馬尾神經,產生不同程度的損傷。導致患者受傷平面以下的感覺、運動、反射完全消失,括約肌功能完全喪失,稱完全性截癱;部分喪失時稱不完全性截癱。

  那麼脊髓損傷的臨床型別有哪些呢?根據脊髓和馬尾損傷的程度可分為三種型別:

  第一類:脊髓休克。脊髓休克又稱脊髓震盪,損傷後脊髓有暫時性功能抑制,呈弛緩性癱瘓,損傷平面以下的感覺、運動、反射及括約肌功能喪失,可為不完全性,常在數小時或數日內逐漸恢復,最後可完全恢復。

  第二類:脊髓損傷。可以是部分挫裂,也可是完全橫斷。早期也可呈弛緩性截癱,損傷平面以下肢體的感覺(痛、溫、觸覺、位置覺)、運動和反射(包括深餞反射)完全或部分喪失。骨折脫位的移位、小骨折片、突出的椎間盤及硬膜外血腫等可造成脊髓受壓,若及時解除壓迫,可促使脊髓功能部分或全部鈕復。胸至腰之間的脊髓損傷有時可合併有神經根的損傷。

  第三類:馬尾損傷。主要由腰部以下的錐體骨折或脫位引起,可導致患者損傷平面以下的感覺、運動、反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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