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胺碘酮 - 西藥
盐酸胺碘酮,西药名。常用剂型有胶囊剂、片剂、注射剂等。为抗心律失常药。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也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胺碘酮。
性狀
(1)鹽酸胺碘酮片:類白色片。(2)鹽酸胺碘酮膠囊:內容物為類白色粉末。(3)鹽酸胺碘酮分散片:類白色片。(4)鹽酸胺碘酮注射液:微黃色澄明溶液。(5)注射用鹽酸胺碘酮:白色或類白色的粉末或疏鬆塊狀物。
適應症
鹽酸胺碘酮片、鹽酸胺碘酮膠囊、鹽酸胺碘酮分散片:1、本品口服適用於危及生命的陣發室性心動過速及室顫的預防。2、也可用於其他藥物無效的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陣發心房撲動、心房顫動,包括合併預激綜合徵者及持續心房顫動、心房撲動電轉復後的維持治療。3、可用於持續房顫、房撲時室率的控制。4、除有明確指徵外,一般不宜用於治療房性、室性早搏。鹽酸胺碘酮注射液、注射用鹽酸胺碘酮:當不宜口服給藥時應用本品治療嚴重的心律失常。尤其適用於下列情況:房性心律失常伴快速室性心律、W-P-W綜合徵的心動過速、嚴重的室性心律失常、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甦。
規格
(1)鹽酸胺碘酮片:0.2g。(2)鹽酸胺碘酮膠囊:0.2g。(3)鹽酸胺碘酮分散片:0.2g。(4)鹽酸胺碘酮注射液:3ml:0.15g。(5)注射用鹽酸胺碘酮:0.15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鹽酸胺碘酮片、鹽酸胺碘酮分散片:1、負荷量:通常一日600mg,可以連續應用8-10日。2、維持量:宜應用最小有效劑量。根據個體反應,可給予一日100-400mg。由於胺碘酮的延長治療作用,可給予隔日200mg或一日100mg。已有推薦每週停藥二日的間隙性治療方法。鹽酸胺碘酮膠囊: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療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0.4-0.6g(2-3粒),分2-3次服,1-2周後根據需要改為每日0.2-0.4g(1-2粒)維持,部分病人可減至0.2g(1粒),每週5天或更小劑量維持。治療嚴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0.6-1.2g(3-6粒),分3次服,1-2周後根據需要逐漸改為每日0.2-0.4g(1-2粒)維持。鹽酸胺碘酮注射液:1、由於藥學原因,500ml中少於2安瓿注射液的濃度不宜使用。僅用等滲葡萄糖溶液配製。不要向輸液中加入任何其他製劑。胺碘酮應儘量透過中心靜脈途徑給藥。2、可達龍個體差異較大,需要給予負荷劑量來抑制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同時進行精確的劑量調整。通常初始劑量為24小時內給予1000mg可達龍,用法如下:(1)負荷滴注:先快:頭10分鐘給藥150mg(15mg/min)。3ml可達龍注射液(150mg)於100ml葡萄糖溶液(濃度=1.5mg/ml)中。滴注10分鐘。後慢:隨後6h給藥360mg(1mg/min)。18ml可達龍注射液(900mg)於500ml葡萄糖溶液(濃度=1.8mg/ml)中。(2)維持滴注:剩餘18h給藥540mg(0.5mg/min)。將滴注速度減至0.5mg/min。3、第一個24h後,維持滴注速度0.5mg/min(720mg/24h),濃度在1-6mg/ml(可達龍注射液濃度超過2mg/ml,需透過中央靜脈導管給藥),需持續滴注。4、當發生室顫或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室速,可以追加可達龍注射液150mg,溶於100ml的葡萄糖溶液給藥。需10min給藥以減少低血壓的發生。維持滴注的速度可以增加以有效抑制心律失常。5、第一個24h的劑量可以根據病人個體化給藥。然而,在臨床對照研究中,每日平均劑量在2100mg以上,與增加低血壓的危險性相關。初始滴注速度需不超過30mg/min。6、基於可達龍注射液臨床研究經驗,無論病人的年齡,腎功能,左室功能如何,維持滴注達0.5mg/min能謹慎地持續2至3周。病人接受可達龍注射液超過3周的經驗有限。7、可達龍注射液應儘可能透過中央靜脈導管滴注。可達龍注射液於5%葡萄糖溶液中,濃度超過3mg/ml時,會增加外周靜脈炎的發生,如果濃度在2.5mg/ml以下,出現上述情況較少。所以如需靜脈滴注超過1小時的,可達龍注射液濃度不應超過2mg/ml,除非使用中央靜脈導管。8、在應用PVC材料或器材時,胺碘酮溶液可使酞酸二乙酯(DEHP)釋放到溶液中,為了減少病人接觸DEHP,建議應用不含DEHP的PVC或玻璃器具,於應用前臨時配製和稀釋可達龍的輸注溶液。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甦:(1)根據胺碘酮的給藥途徑和考慮到該適應症的應用狀況,如果能夠立刻獲得,則推薦使用中心靜脈導管;否則,使用最大的外周靜脈並以最高的流速透過外周靜脈途徑給藥。(2)初始靜脈注射給藥劑量為300mg(或5mg/kg),稀釋於20ml的5%葡萄糖溶液中並快速注射。如果室顫持續存在,需考慮靜脈途徑追加150mg(或2.5mg/kg)。注射器內不得新增其他任何藥品。注射用鹽酸胺碘酮:1、靜脈滴注:(1)負荷劑量:通常劑量為5mg/kg體重,加入250ml5%葡萄糖溶液中,於20分鐘至2小時內滴注,24小時可重複2-3次,滴注的速度應根據反應的效果而調整,治療效果在最初的幾分鐘內即可出現,然後逐漸減弱,因此需開放一條輸液通道維持。(2)維持劑量:10-20mg/kg體重/24小時,(通常為600-800mg/24小時,注意可增至1200mg/24小時)加入250ml葡萄糖維持數日,從靜脈滴注的第一天起同時接受口服治療。2、靜脈注射:劑量為5mg/kg體重,任何情況注射時間不得短於3分鐘;根據藥物特性濃度應低於600ml/L,只可用5%葡萄糖,輸注液不得與其他藥物混合。
不良反應
按照器官系統和發生率,對不良反應進行了分類,其中發生率的分類類別為:非常常見(≥10%);常見(≥1%,<10%);不常見(≥0.1%,<1%);罕見(≥0.01%,<0.1%),非常罕見(<0.01%)。1、眼睛的徵象:(1)非常常見:角膜微沉澱,在成人中幾乎會普遍地出現,通常侷限於瞳孔下面的區域,並不提示為治療的禁忌。在例外情況下,它們可能伴有有色的耀眼的暈輪或視力模糊。這種角膜微沉澱由複合的脂質沉積組成,在停止胺碘酮治療後通常完全可逆。(2)非常罕見:伴有視物模糊、視力減退和眼底視乳頭水腫的視神經病(視神經炎)。視覺靈敏度可能會或多或少地降低。現在,這種視神經病與胺碘酮之間的關係尚沒有確立。但是,如果出現任何其它明顯的原因,推薦暫停胺碘酮給藥。2、面板的徵象:(1)非常常見:光過敏反應。在胺碘酮治療期間,建議患者避免暴露於陽光(以及紫外光)下。(2)常見:在每日高劑量長期治療過程中,患者的面板出現的淡紫色或藍灰色色素沉著;在治療停止之後,這種色素沉著將緩慢地消失(10-24個月)。(3)非常罕見:在放射治療期間出現的紅斑。皮疹,一般沒有非常強的特異性。剝脫性皮炎,雖然剝脫性皮炎與胺碘酮之間的相互關係尚沒有確立。脫髮。風疹。3、甲狀腺徵象:(1)非常常見:在缺乏任何甲狀腺機能障礙臨床徵象的情況下,可以出現“分離”的甲狀腺激素水平(T4水平增加,T3水平正常或輕微下降),這並不需要停止治療。(2)常見:①具有典型表現的甲狀腺機能減退:體重增加、畏寒、淡漠、昏昏欲睡;如果TSH出現明確的增高,則提示上述診斷。在停止胺碘酮治療後1-3個月內,甲狀腺功能可以逐漸恢復正常:停止治療不是必需的。如果有正當理由的治療指徵,那麼可以繼續應用胺碘酮治療,在胺碘酮治療的同時聯合應用L-甲狀腺素替代治療,將TSH水平作為給藥劑量的指導。②甲狀腺機能亢進更加具有誤導性:患者很少具有症狀(輕微的無法解釋的體重下降,抗心絞痛和/或抗心律失常治療有效性下降):在老年患者中表現為精神病的形式,或者甚至表現為甲狀腺毒症。③超敏TSH水平的下降可以確定這種診斷。有必要暫停胺碘酮的治療:在3-4周之內,通常足以獲得臨床恢復。嚴重的病例可以導致患者的死亡,需緊急給予恰當的治療。④如果考慮甲狀腺毒症,無論是出於甲狀腺本身原因還是甲狀腺所致的心臟失衡,當合成的抗甲狀腺藥物效果不恆定,則提示應直接應用皮質類固醇(1mg/kg)治療,治療時間應該足夠長(3個月)。在停止胺碘酮治療後的數月內,仍有甲狀腺機能亢進的病例報道。4、肺臟徵象:(1)常見:已經報道了瀰漫性間質性或肺泡性肺病和閉塞性細支氣管炎伴機化性肺炎(BOOP),有時候這些疾病是致死性的。如果出現呼吸困難或乾咳,無論單發,還是合併全身狀態惡化(疲乏、體重下降、發熱),均需要進行放射學對照檢查,如果有必要,那麼需要暫停治療。這些形式的肺病實際上可以發展為肺纖維化。不管是否與皮質類固醇治療相關,胺碘酮的早期停藥可以導致這種紊亂狀態的恢復,臨床徵象通常在3或4周內消失。放射檢查和功能改善通常較慢(數個月)。已經報道了一些胸膜炎病例,這一般與間質性肺病相關。(2)非常罕見:①支氣管痙攣,特別是在哮喘患者中。②急呼吸窘迫綜合徵,有時候是致死性的,有時候在手術後即刻出現(已經認為可能與高劑量氧存在著相互作用)(參見注意事項)。③肺出血。5、神經徵象:(1)常見:①震顫或其它錐體外系症狀。②夜間睡眠障礙。③感覺、運動或混合性外周神經病。(2)不常見:肌病。感覺、運動或混合性外周神經病以及肌病可能在治療幾個月之後出現,但是有時候在治療後數年出現。在停止治療後,這些疾病一般可以恢復。但是,這種恢復是不完全的,而且非常緩慢,僅在停止治療數月後開始恢復。(3)非常罕見:①小腦共濟失調。②良性顱內高壓。③頭痛。如果出現孤立性頭痛,則需系統檢查潛在病因。6、肝臟徵象:已經有肝臟功能受損病例的報道:這些病例可以透過增高的血清轉氨酶而診斷。已經報告了以下疾病:(1)非常常見:轉氨酶一般出現中等的、孤立性的增高(正常值的1.5-3倍),在下調給藥劑量後可以恢復,甚至可以自行恢復。(2)常見:急性肝臟功能損害,出現血轉氨酶增高和/或黃疸,偶爾可以出現致死性結局,需要停止胺碘酮治療。(3)非常罕見:在長期治療期間出現的慢性肝臟損害。組織學檢查符合假性酒精性肝炎。這種疾病的臨床和生物學特徵表現出分離的特性(無規則的肝腫大,血轉氨酶增高,數值介於正常值的1.5-5倍之間),需要定期對肝臟功能進行檢測。如果在超過6個月的治療後,患者的血轉氨酶出現中等程度的增高,那麼應該考慮慢性肝臟功能損害的診斷。在治療停止之後,臨床和生物紊亂通常可以得到恢復。也有一些不可逆性肝臟損害的病例報道。7、心臟效應:(1)常見:一般為中度、劑量依賴性心動過緩。(2)不常見:傳導紊亂(竇房傳導阻滯,不同程度的房室傳導阻滯)。心律失常發作或惡化,有時伴心臟驟停。(3)非常罕見:顯著的心動過緩,極個別報告有竇性停搏(竇房結功能不全,老年患者)。8、胃腸道效應:非常常見:良性胃腸道功能紊亂(噁心、嘔吐、味覺障礙),通常在初始治療期間出現,當將給藥劑量下調時症狀消失。9、對生殖系統產生的效應:非常罕見:附睪炎,陽痿。該疾病與胺碘酮之間的相互關係還未確立。10、血管效應:非常罕見:血管炎。11、異常實驗室結果:非常罕見:腎功能損害,肌酐出現中度的增高。12、對血液和淋巴系統產生的效應:非常罕見:血小板減少症,溶血性貧血,再生障礙性貧血。13、內分泌效應:非常罕見: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調綜合徵(SIADH)。
禁忌
本品在如下情況下禁用:1、竇性心動過緩和竇房傳導阻滯,病人未安置人工起搏器。2、竇房結疾病,病人未安置人工起搏器(有竇性停搏的危險)。3、高度房室傳導障礙,病人未安置人工起搏器。4、雙或三分支傳導阻滯,除非安裝人工起搏器。5、甲狀腺機能亢進,因為胺碘酮可能加重症狀。6、已知對碘、胺碘酮或其中的輔料過敏。7、妊娠。8、迴圈衰竭。9、嚴重低血壓。10、靜脈注射禁用於低血壓、嚴重呼吸衰竭、心肌病或心力衰竭(可能導致病情惡化)。11、3歲以下兒童(因含有苯甲醇)。1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於兒童肌肉注射。13、哺乳期:14、與某些可導致尖端扭轉性室速的藥物合用:(1)Ⅰa類抗心律失常藥(奎尼丁,雙氫奎尼丁,丙吡胺)。(2)Ⅲ類抗心律失常藥(索他洛爾,多非利特,伊步利特)。(3)其他藥物:苄普地爾,西沙必利,二苯馬尼,靜注紅黴素,咪唑斯汀,莫西沙星,靜注螺旋黴素,靜注長春胺(見藥物相互作用)。(4)舒託必利。(5)精神抑制劑,噴他咪(注射用藥時)。這些禁忌症不適用於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甦。
注意事項
口服制劑:1、心臟效應:(1)在治療開始之前,必須實施ECG檢查和血清鉀檢查,治療期間推薦監測轉氨酶和ECG。(2)在老年患者中,心率減慢效應可能更加突出。(3)胺碘酮可修飾心電圖。這種“可達龍”修飾包括QT間期的延長,這反映了復極化的延長,可伴U波:這是達到治療濃度的徵象,而不是毒性效應。(4)如果出現Ⅱ度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竇房傳導阻滯或雙分支阻滯,則應該暫停治療。如果出現Ⅰ度房室傳導阻滯,那麼需要加強監護。(5)已經有報道稱,在胺碘酮應用中,可以出現新發心律失常,原先存在的、被治療的心律失常也可能出現惡化。(6)胺碘酮的促心律失常效應是弱的,甚至小於各種抗心律失常藥物,促心律失常效應一般見於與某些藥物的聯合應用(參見藥物相互作用),或者在電解質平衡紊亂中出現。(7)尤其在長期使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時,有心室除顫閾值和/或起搏器起搏閾值或植入式心律轉復除顫器除顫閾值升高的報道。潛在地影響了上述治療。因此推薦在使用胺碘酮治療前和治療中再次確認植入裝置的作用。2、甲狀腺徵象(1)在藥品中碘的存在,干擾了某些甲狀腺化驗(與放射性碘的結合,PBI);但是,甲狀腺功能評估仍然是可能的(T3、T4、TSHus)。(2)胺碘酮可以引起甲狀腺異常,特別是在具有甲狀腺疾病病史的患者中。在治療之前,推薦對所有的患者進行TSH分析,然後在治療過程中以及治療停止後的數月內,定期進行TSH分析,在臨床上可疑出現甲狀腺機能障礙的情況下,也需要進行TSH分析。3、肺臟徵象:如果出現呼吸困難或乾咳,不管是單獨出現,還是與全身狀態惡化一起出現,均提示可能出現肺臟毒性(諸如間質性肺病),需要進行放射學對照檢查。4、肝臟徵象:在開始應用胺碘酮治療時,推薦對肝臟功能進行定期監測,然後,在整個胺碘酮治療期間,應該定期對肝臟功能進行監測。5、神經肌肉徵象:胺碘酮可以引起感覺、運動或者混合性外周神經病和肌病。6、眼睛的徵象:在出現視覺模糊不清或者視覺敏銳度出現下降時,必須立即實施完全的眼科評估,包括觀察眼底。如果出現了胺碘酮誘導的神經病或視神經炎時,由於存在著進展為失明的危險性,所以有必要停止胺碘酮治療。7、與以下藥物的聯合應用(參見藥物相互作用):(1)可與β受體阻滯劑聯合,但不能與索他洛爾聯合(禁忌),與艾司洛爾聯合需有預防措施。(2)僅在預防具有生命威脅性室性心律失常的情況下,才考慮與維拉帕米和地爾硫卓聯合。(3)由於存在乳酸,所以該藥在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不良綜合徵或乳糖酶缺乏症患者中禁忌。8、應用的特殊注意事項:(1)電解質紊亂,特別是低鉀血癥:重視易於發生低鉀血癥的情況,因為低鉀血癥可能促進促心律失常效應的出現。在胺碘酮給藥之前,應該糾正低鉀血癥。(2)下面提及的不良效應通常與藥物水平過高相關,透過嚴格選擇最小維持劑量,可以避免這些情況,或者將它們的嚴重性最小化。(3)在治療期間,應該建議患者避免暴露於日光下,或者採取日光保護措施。(4)在兒童中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無對照臨床試驗評估。9、麻醉:在患者接受手術治療之前,應該告知麻醉師患者正在接受胺碘酮治療。就不良反應而言,慢性胺碘酮使全身或區域性麻醉者易發生血液動力學不穩,包括心動過緩、低血壓、心輸出量降低和傳導障礙。此外,在接受胺碘酮治療的患者中,在手術之後的即刻階段,已經觀察到一些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的病例。因此,在人工呼吸時應密切觀察這些患者。10、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妊娠:動物研究沒有顯示該藥物具有任何致畸效應。由於該藥物在動物中缺乏致畸效應所以預期該藥物在人體中也沒有致畸效應,到目前為止,在人和動物中進行的研究已經顯示,在人體中引起畸形的物質在動物中也顯示了致畸效應。在臨床情況下,對於在妊娠前三個月期間應用胺碘酮而言,現在尚沒有足夠的相關資料來評估其可能的致畸效應。由於從閉經的第14周開始,胎兒的甲狀腺開始與碘結合,在以前的應用中沒有預期到對胎兒甲狀腺產生的效應,所以在這一時期之後,本藥物的應用導致的碘過載可以引起胎兒的生物或臨床(甲狀腺腫)甲狀腺機能減退。因此,本藥物禁忌應用於妊娠中三個月和後三個月期間。(2)哺乳期:胺碘酮及其代謝產物以及碘可以分泌在乳汁中,其濃度高於母體血漿中的濃度。由於存在新生兒甲狀腺機能減退的危險性,所以在應用本藥物的情況下,禁忌實施母乳餵養。11、兒童用藥:鹽酸胺碘酮在兒童患者中用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建立,因此不推薦兒童用藥。12、老年用藥;參見其它項下內容,或遵醫囑。13、藥物過量:大劑量的胺碘酮急性給藥文獻記錄很少。已經有一些竇性心動過緩、室性心律失常(特別是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律失常)和肝臟功能受損的病例報道。必須給予對療。考慮到該藥物的代謝動力學特性,在個別情況下推薦心臟監護時間長一點。胺碘酮及其代謝產物是不可透析的。注射製劑:1、必須預防低血鉀的發生(並糾正低血鉀);應當對QT間期進行監測,如果出現“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不得使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應給予心室起博,可靜脈給予鎂劑)。2、由於存在血流動力學風險(重度低血壓、迴圈衰竭),通常不推薦靜脈注射;任何時候需儘可能採用靜脈滴注。3、靜脈注射僅用於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甦等緊急情況下,且應在持續監護(心電圖,血壓)下使用,推薦在重症監護室中應用。4、劑量約為5mg/公斤體重。除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甦外,胺碘酮的注射時間應至少超過3分鐘。首次注射後的15分鐘內不可重複進行靜脈注射,即使隨後劑量僅為1安瓿(可能造成不可逆衰竭)。5、同一注射器中不要混入其他製劑。不可在同一注射容器中加入其他藥品。如胺碘酮需持續給藥,應透過靜脈輸注方式(見【用法用量】)。6、為避免注射部位的反應,胺碘酮應儘可能透過中心靜脈途徑給藥。7、應監測低血壓、重度呼吸衰竭、失代償或重度心力衰竭的發生。8、麻醉(見【藥物相互作用】):手術前,應告知麻醉師患者正在使用胺碘酮進行治療。9、胺碘酮相關注意事項:(1)心臟不良反應(見【不良反應】):已有報道出現新發心律失常或加重已治療的心律失常,且有時致命。藥物無效可能表現為加重的心臟病情,與致心律失常作用之間的區分很重要,但又非常困難。胺碘酮致心律失常作用的報道較其他抗心律失常藥物更為罕見,且通常發生在藥物相互作用和/或電解質紊亂的情況下(見【藥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應】)。(2)肺部不良反應(見【不良反應】):呼吸困難或乾咳的發生可能與肺部毒性相關,如間質性肺炎。靜脈給予胺碘酮時,有非常罕見的間質性肺炎病例的報道。對於進行性呼吸困難無論單獨或伴隨一般情況惡化(疲勞、體重減輕、發燒)的患者,當診斷可疑時,應進行胸部X-線檢查。由於間質性肺炎一般在停用胺碘酮的早期是可逆的(臨床症狀通常在3至4周內緩解,隨後放射學及肺部功能在幾個月內緩慢改善),因此對於胺碘酮治療應進行再評價,且應考慮激素治療。有極個別病例在手術後立即出現嚴重呼吸併發症(成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且有時致命。可能與高濃度氧的相互作用相關(見【藥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應】)。(3)肝臟不良反應(見【不良反應】):建議在治療開始時密切監測肝功能(轉氨酶),並在治療期間定期監測。開始靜脈給予胺碘酮的第一個24小時內可能出現急性肝損害(包括重度肝細胞損傷或肝衰竭,有時為致死性)及慢性肝損害。因此,當轉氨酶升高超過正常值的3倍時,應減少胺碘酮的劑量或停止給藥。(4)藥物相互作用(見【藥物相互作用】):不建議胺碘酮與下列藥物合用:β阻滯劑,減緩心率的鈣通道阻滯劑(維拉帕米,地爾硫卓),可能導致低鉀血癥的刺激性通便劑。10、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妊娠:動物研究未提供證據表明本品有致畸作用,可預計對人體無致畸作用。事實上,到目前為止,對人體有致畸作用的藥物都曾被證明在嚴格進行的兩種動物研究中有致畸作用。鑑於胺碘酮對胎兒甲狀腺的影響,在懷孕期間禁止使用,除非確定其利大於弊。(2)哺乳:胺碘酮及其代謝產物,還有碘,在母乳中的濃度高於在血液中的濃度,因為有導致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低下的危險,故本品禁用於哺乳母親。11、兒童用藥:鹽酸胺碘酮在兒童患者中用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建立,因此不推薦兒童用藥。注射用胺碘酮含有苯甲醇,有新生兒(出生不滿一個月的嬰兒)在靜脈給藥後喘息綜合徵致命的報道,症狀包括呼吸急喘,低血壓,心律不齊和心血管衰竭。12、老年用藥:本品可使老年病人心率明顯減慢。應在心電監護下使用。13、藥物過量:(1)目前尚無胺碘酮靜脈給藥過量的文獻資料。(2)口服胺碘酮過量的文獻資料甚少。有心動過緩,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尖端扭轉性室速和肝臟損傷的病例報道。治療應根據具體症狀而定。基於胺碘酮的藥代動力學特性,需對病人進行長期監測,尤其是心臟功能監測。(3)胺碘酮及其代謝物不能被透析。
藥物相互作用
1、容易導致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的藥品:(1)有一些藥品能引起嚴重的心律失常,如抗心律失常藥物和其它藥物。低鉀血癥是一種易患因子,心動過緩或已經存在的先天性或獲得性QT間期延長也是易患因素。(2)容易引起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的藥品特別包括Ⅰa類抗心律失常藥物、Ⅲ類抗心律失常藥物和某些精神抑制藥物。2、禁忌的聯合用藥:(1)容易導致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的藥品:Ia類抗心律失常藥物(奎尼丁、氫化奎尼丁、丙吡胺);Ⅲ類抗心律失常藥物(多非利特、伊布利特、索他洛爾);其它藥品,諸如苄普地爾、西沙比利、二苯美倫、紅黴素(靜脈內給藥)、咪唑斯汀、長春胺(靜脈內給藥)、莫西沙星、螺旋黴素(靜脈內給藥)。(2)舒託必利: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險性,特別是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3、不妥當的聯合用藥:(1)環孢菌素:由於減低了環孢菌素在肝臟中的代謝,所以增加了迴圈中環孢菌素的水平,而且具有腎臟毒性的危險性。在應用胺碘酮治療期間和治療結束之後,需要對血液中的環孢菌素濃度進行分析,對腎臟功能進行比較,需要調整給藥劑量。(2)注射用地爾硫卓:存在著心動過緩和房室傳導阻滯的危險性。如果這種聯合用藥不可避免,那麼需要實施嚴密的臨床監測和持續ECG監測。(3)滷泛群、戊烷脒、苯芴醇: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險性,特別是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如果可能的話,停止應用非抗感染的、可誘導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的藥品。如果這種聯合用藥不可避免,那麼有必要事先對QT間期進行比較,對患者實施ECG監測。(4)容易導致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的精神抑制藥物:吩噻嗪類精神抑制藥物(氯丙嗪、氰美馬嗪、左美丙嗪、硫利達嗪、三氟拉嗪)、醯基苯胺類藥物(氨磺必利、舒必利、泰必利、維拉必利)、丁醯苯類藥物(氟哌利多、滷比醇)和其它精神抑制藥物(匹莫齊特)。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險性,特別是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氟喹諾酮在患者服用胺碘酮期間應避免使用。4、需要採取預防措施的聯合用藥:(1)口服抗凝藥物:抗凝藥物血漿濃度上升,增加抗凝藥物的效應,增加出血的危險性。需多次調節凝血酶原水平,和對INR進行監測。在應用胺碘酮治療期間和治療結束之後,需要調整口服抗凝藥物的劑量。(2)除了索他洛爾(禁忌聯合應用)和艾司洛爾(需要採取預防措施的聯合應用)之外的β受體阻滯劑:影響收縮性、自律性和傳導障礙(抑制代償性交感神經機制)。需要實施ECG和臨床監測。(3)在心衰中與β受體阻滯劑(比索洛爾、卡維地洛、美託洛爾)聯合:影響自律性和心臟傳導障礙(同步效應)伴過度心動過緩的危險。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險性,特別是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需定期對臨床和心電圖進行監測。(4)洋地黃類藥物:抑制自律性(過度心動過緩)和房室傳導。如果應用地高辛,由於地高辛的清除率下降,地高辛的血液濃度增加。如有必要,需有心電和臨床觀察,調整地高辛劑量,控制血地高辛水平。(5)口服地爾硫卓:存在著心動過緩和房室傳導阻滯的危險性,特別是在老年患者中。需要實施臨床監測和ECG監測。(6)艾司洛爾:影響收縮性、自律性和傳導障礙(抑制代償性交感神經機制)。需要實施ECG和臨床監測。(7)導致低血鉀的藥物:排鉀性利尿藥物(單一用藥或聯合用藥)刺激性瀉劑、兩性黴素B(靜脈內給藥)、糖皮質激素(全身給藥)、替可克肽。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險性,特別是尖端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低鉀血癥是一種促進因素)。應該對ECG、實驗室化驗和臨床症狀進行監測。(8)利多卡因:由於胺碘酮降低利多卡因肝臟代謝,所以在與利多卡因聯合應用時,增加了利多卡因血漿濃度的危險性,可能具有神經和心臟不良效應。應有臨床和ECG監測,如有必要,控制利多卡因血漿濃度。必要時,在應用胺碘酮和停藥之後。調整利多卡因的治療劑量。(9)奧利司他:具有降低胺碘酮及其活性代謝產物血漿濃度的危險性。必要時進行臨床監測,和ECG檢查。(10)苯妥英(包括磷苯妥英):增加苯妥英的血漿濃度,表現用藥過量的徵象,特別是神經系統徵象(降低了肝臟對苯妥英的代謝)。臨床觀察,控制苯妥英的血漿濃度,調節劑量。(11)辛伐他汀:增加不良效應(劑量依賴性)的危險性,諸如橫紋肌溶解(降低了肝臟對降膽固醇藥物的代謝)。辛伐他汀的給藥劑量不能超過20mg/日。在這一劑量下,如果沒有達到治療目標,那麼應用沒有此類藥物相互作用的其它他汀類藥物。(12)氟卡尼:胺碘酮透過細胞色素CYP2D6抑制作用增加氟卡尼血漿濃度,因此氟卡尼用藥劑量應調整。(13)芬太尼:他汀類藥物:透過CYP3A4代謝的他汀類藥物如辛伐他汀,阿伐他汀和洛伐他汀與胺碘酮聯合用藥時肌肉毒性風險增加。當使用胺碘酮治療時,推薦聯合使用不透過CYP3A4代謝的他汀類藥物。透過CYP3A4代謝的其他藥物:利多卡因,他克莫司.西地那非,咪達唑侖,三唑侖,二氫麥角胺,麥角胺5、重視與下列藥物聯用:(1)致心動過緩的藥物:具有心動過緩效應的鈣通道阻滯劑(維拉帕米)、β受體阻滯劑(索他洛爾除外),可樂定、氯苯乙胍、洋地黃類藥物、六氟呱喹、抗膽鹼脂酶藥物(多奈哌齊、加蘭他敏、卡巴拉汀、他可林、安貝氯銨、吡斯的明、新斯的明)、匹羅卡品。(2)致嚴重心動過緩的危險性(累加效應)。
藥理作用
通常認為胺碘酮為第Ⅲ類抗心律失常藥,但它具有全部四類(VaughanWilliams分類)抗心律失常藥的電生理特性。類似Ⅰ類藥,能阻斷鈉通道;類似Ⅱ類藥,有非竟爭性的抗交感神經的作用;長時間應用,其主要作用之一是延長心臟動作電位時程,即有Ⅲ類藥的作用。胺碘酮對結組織的負性頻率作用與Ⅳ類藥的作用相似。除阻斷Na+通道外,胺碘酮還能阻斷心肌的K+通道,從而延緩傳導和延長不應期。其抗交感神經作用和阻斷Ca2+通道和K+通道的作用導致了本品對竇房結髮揮負性傳導作用,同時減慢房室結的傳導和延長其不應期。其擴張血管作用能降低心臟負荷,從而降低心肌氧耗。
毒理作用
1、遺傳毒性:Ames試驗和微核試驗等結果為陰性。2、生殖毒性:未進行胺碘酮靜脈給藥對生殖能力的硏究。但雄性和雌性大在交配前9周開始口服劑量為90mg/kg/天(以體表面積計,約為人最大推薦劑量的1.4倍),能降低生育率。妊娠大鼠口服劑量為25mg/kg/天(以體表面積計,約為人最大推薦劑量的0.4倍),對胎兒無毒副反應。劑量為50mg/kg/天或更高時,出現睪丸輕度移位並增加了某些顱骨和指(趾)骨的不完全骨化。劑量為100mg/kg/天或更高,胎兒的體重減輕。劑量為200mg/kg/天,吸收胎增加(這些劑量以體表面積計,約分別為人最大推薦劑量的0.8,1.6,3.2倍)。在所進行的兩種品系小鼠的其中一種,可觀察到對胎兒生長和存活的毒副作用(約為人推薦維持劑量的0.04倍)。兔子靜脈給予胺碘酮劑量分別為5,10和25mg/kg/天(以體表面積計,約分別為人最大推薦劑量的0.1,0.3和0.7倍)各給藥組中的母兔、包括對照組均有死亡。在10mg/kg及其更高劑量有胚胎毒性(明顯的少數足月胎兒,增加吸收胎並伴隨著同窩仔的體重降低)。在5mg/kg劑量組,未觀察到胚胎毒性。在任何組未見致畸胎作用。大鼠靜脈給予胺碘酮劑量為25、50和100mg/kg/天(以體表面積計,約為人最大推薦劑量的0.4、0.7和1.4倍)在100mg/kg組觀察到母鼠的毒性(體重減輕和食物消耗減少)及胚胎毒性(增加吸收胎、降低同窩仔的活存數量、降低體重,延遲胸骨和掌骨的骨化)。所以應對胎兒權衡利弊後,才能用於懷孕期。本品可透過人乳分泌。已證實,授乳大鼠的哺乳後代,可減低生活能力並降低體重。所以,使用時應權衡對雙方的利弊。3、致癌性:未進行胺碘酮靜脈給藥的致癌作用的硏究。但大鼠口服胺碘酮,從統計學上,能劑量儂賴性的增加甲狀腺腫瘤的發生(濾泡腺腫和/或癌),即使在最低劑量5mg/kg/天(以體表面積計,約為人最大推薦劑量的0.08倍),甲狀腺腫瘤的發生也比對照組多。
藥代動力學
口服制劑:本品口服吸收遲緩且不規則,生物利用度約為50%,表觀分佈容積大約60L/kg。主要分佈於脂肪組織及含脂肪豐富的器官。其次為心、腎、肺、肝及淋巴結。最低的是腦、甲狀腺及肌肉。在血漿中62.1%與白蛋白結合,33.5%可能與β脂蛋白結合。主要在肝內代謝消除,代謝產物為去乙基胺碘酮。單劑量口服3-7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負荷量給藥通常在一週(幾天到兩週)後發揮作用。胺碘酮半衰期長且有明顯個體差異(20-100天),在治療頭幾天,大部分藥物在組織中蓄積,尤其是脂肪組織,數天後開始清除,一至幾個月後因而可達穩態血藥濃度。由於上述特性,應給予負荷量以便使組織迅速飽和,發揮治療作用。部分碘從分子中移出並經尿排洩,每天服200mg,則可排出相當於6mg碘,因此其餘大部分碘則透過肝腸迴圈從糞便中排出,經腎臟排洩極少,所以允許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應用常規劑量胺碘酮,停藥後藥物清除需持續數月,應注意藥物的殘餘效應會持續10天至一月。注射製劑:注射後15分鐘其作用達到高峰,以後的四小時逐漸下降。如不再重複注射,藥物會逐漸清除;如重複注射或繼續口服治療,將形成組織蓄積。
貯藏方法
遮光,密封儲存。
有效期
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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