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舊性肘關節脫位

新鮮脫位未經及時治療而延誤3周以上時則為陳舊性脫位。關節脫位後,關節軟骨隨即失去關節液的營養而逐漸退變及剝脫。在脫位的間隙內漸漸充滿肉芽及瘢痕織,關節囊及側副韌帶與周圍組織廣泛粘連。給治療增加了困難,而療效也並不十分滿意。
陳舊脫位的病例在時間上有很大差異,故其病理改變也不盡相同。在治療時應針對其病理變化而採取相應措施。治療目的為:儘可能多的恢復關節功能;由肘關節的非功能位改變到功能位;增加肘關節的活動範圍、穩定關節和創造利於肌力發揮的條件。

治療方法有:
1.閉合復位 傷後3周左右,軟組織癒合尚不牢固,關節周圍及其間隙內尚未充滿肉芽及瘢痕,此時可試行閉合復位。如能成功則會得到較好的結果。在充分麻醉下用輕柔手法做關節的屈伸及內外搖擺運動,待將關節周圍瘢痕組織鬆解後即可施行手法復位。先行糾正側方移位,再適當牽引或屈伸關節,復位成功與否並無明顯之彈跳感。攝片後如證實已復位,也應制動2~3周。過早活動可能導致再脫位。
2.開放復位 適用於閉合復位不成功者、傷後已數月而無骨化肌炎及明顯肌萎縮者及關節處在非功能位者。術前牽引意義不大。手術取肘後正中切口,分離出尺神經加以妥善保護,將肱二頭肌腱做舌狀切開並翻向遠端,顯露肱骨下端,清除鷹嘴窩及半月切跡內之瘢痕,並適當鬆解肘內外側軟組織。此時即有可能復位。如仍不能復位,可再將肘前方軟組織鬆解,甚或將肱骨下端完全遊離後才能復位。復位後如有再脫位傾向可用克氏針將鷹嘴與肱骨髁固定。3周後去除克氏針再行關節功能練習。
3.假復位 肘關節僵直在非功能位,而又無條件手術治療者,可在麻醉下由非功能位透過手法活動將其放置在功能位,並用石膏託制動3周。對脫位已久者,在施行手法扳動前,應將尺神經前移,否則極易發生尺神經麻痺,
4.關節切除或成形術 脫位時間長關節僵在非功能位並且有明顯的症狀.此時關節軟骨已變性及剝脫,不可能再行開放復位,而患者之職業又要求有活動者,可做關節切除或成形術。
5.人工關節置換術 中年以後患者,在肘屈伸肌良好的情況下可行人工關節置換術。其能恢復良好的關節活動並有適度的穩定性。
6.關節融合術 體力勞動患者,為工作方便起見,可考慮行關節融合術。切除關節軟骨後,尺肱骨之間用螺釘等予以固定,周圍植以松質骨,術後制動8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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