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的臨床表現
潛伏期:多為2-10天,平均3-5天。
(一)普通病例表現。
急性起病,發熱,口腔粘膜出現散在皰疹,手、足和臀部出現斑丘疹、皰疹,皰疹周圍可有炎性紅暈,皰內液體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慾不振等症狀。部分病例僅表現為皮疹或皰疹性咽峽炎。多在一週內痊癒,預後良好。部分病例皮疹表現不典型,如:單一部位或僅表現為斑丘疹。
(二)重症病例表現。
少數病例(尤其是小於3歲者)病情進展迅速,在發病1-5天左右出現腦膜炎、腦炎(以腦幹腦炎最為兇險)、腦脊髓炎、肺水腫、迴圈障礙等,極少數病例病情危重,可致死亡,存活病例可留有後遺症。
1、神經系統表現:精神差、嗜睡、易驚、頭痛、嘔吐、譫妄甚至昏迷;肢體抖動,肌陣攣、眼球震顫、共濟失調、眼球運動障礙;無力或急性弛緩性麻痺;驚厥。查體可見腦膜刺激徵,腱反射減弱或消失,巴氏徵等病理徵陽性。
2、呼吸系統表現:呼吸淺促、呼吸困難或節律改變,口唇紫紺,咳嗽,咳白色、粉紅色或血性泡沫樣痰液;肺部可聞及溼音或痰鳴音。
3、迴圈系統表現:面色蒼灰、面板花紋、四肢發涼,指(趾)發紺;出冷汗;毛細血管再充盈時間延長。心率增快或減慢,脈搏淺速或減弱甚至消失;血壓升高或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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